| 通知 |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建设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要求,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近期组织了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评选工作。经过认真评审和实施考察, 确定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6所马克思主义学院为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 学院,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列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

各地区、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上的重点讲话精神,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提升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整体水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7月30日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原文件 |

▼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中宣部、教育部于2015年10月联合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中提出的一项工程。第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
2017年3月,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公布,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郑州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在内的全国12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 迄今为止,

来源: “壹学者思政研究”综合整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 除特别注明原创授权转载文章外,其他文章均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平台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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