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与2014年10月份之前退休人员、与2024年10月份之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核算方式是有区别的。下面简要介绍一下:
纠正一个误区
在2014年10月份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退休时领取生活费称为退休金。自2014年10月份开始,领取的退休待遇称为养老金。
两者名称为什么会有差异呢?最主要体现在退休待遇的发放部门的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称为退休金时,资金来源于财政列支,由原渠道负责解决,甚至退休后仍被称为单位的人;而称为养老金时,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险基金,由人社部门负责发放,退休后与原单位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了,成为一名社会人。
养老金的构成
1、2014年10月份之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包括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退休前工作年限确定的计发比例+生活补贴。行政人员的退休金结构与之类似。
不同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称(职级)相同人员的基本工资是相同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地区的生活补贴不同。
2、要说清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构成,还是要回到2015年1月14日。这一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依据:文件号国发〔2015〕2号)。
加之一些配套文件,把2014年10月份之前退休的称为“老人”,“老人”的养老金还是按老办法计发;
2014年10月及之后参加工作,并根据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缴纳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称为“新人”,执行新的养老金核算办法;
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由于这部分在改革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为保障他们的利益,所以,“中人”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同时,为了确保平稳这渡,做好新、老两者间的衔接,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这部分养老金执行的是新老办法对比,限高保低的政策。现阶段退休的人员基本都属于此类。
过渡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
单纯地说过渡期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式的概念为新老办法对比,限高保低,并不太容易理解,这里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吧。
例:某中学教师,2015年6月退休,退休时他的养老金核算过程如下(具体数据就不列举了,只说结果):
首先,用老办法计算养老金=(2014年9月时的基本工资*计发比例+生活补贴+2015年3号文增资)*2015年工资增长率=3000元;
其次,用新办法的计算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要知道他自2014年10月至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的存储额、实际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及时长,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累计工龄等。此外,还要知道他的补充养老金存储额是多少,也就是职业年金金额。新办法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月职业年金=4000元;
从前面两条中可以看出,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要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那么则要限高保低。
4000-3000=1000元,2015年退休发放比例为差额的10%,即100元,如果有零头,则取整补差,这里没有,就忽略了。
那么,该名同志退休时的养老金则为:老办法养老金3000+发放的差额比例100元=3100元。
当然,如果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称(职务)发生了变化,例如从中学一级教师晋升为中学高级职称,那么养老金计算要更复杂一点,这里就不一一说明了。如对此有兴趣,可以留言,笔者另写一篇文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