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自己刚刚收到一封被“电子警察”拍摄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上海市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告知单挂号信,自己应当在多少时间内去处理?

十五日以内。

电子警察

▲“电子警察”告知单上明确告知:“违法行为被本市电子监控设备采集,请违法驾驶员在15日内选择相关方式接受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无误后,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邮寄等方式将处理通知送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醒有关当事人。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自处理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无异议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等形式接受处理。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