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年龄“忽大忽小”,是《红楼梦》文本存在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之重要,突出表现在它引发了学界对脂本的质疑乃至否定,以至于众多持“脂伪说”者也大都引用它作为证据之一。本文无疑置喙《红楼》版本的重大疑案与纷争,只是从“一部小说从创作到定型的文本演变”这一思路,来思考《红楼梦》人物年龄何以出现“忽大忽小”、部分小说时间何以前后错乱的问题。本文的写作参考了晚近著名学者浦江清先生的有关论述,特此说明。
问题1:香菱被卖作妾时年龄太小——以香菱年龄为中心的两条时间线
香菱的命运大家都不陌生。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走失,等到再次出现在读者的视野里,是被薛蟠强行买去做了妾。但从小说文本来看,那时香菱按说还不到作妾的年纪,小说人物年龄设定出现了问题。通过参考、对比其他小说人物的成长年龄,我们可以很明显看出小说对香菱年龄的设置问题。
(1)我们可以参考宝玉的年龄来考察香菱:
·香菱三岁时,甄士隐梦见僧道携顽石投胎,按投胎作一岁讲,香菱应该大宝玉两岁;
·香菱走失时四岁左右,至第四回葫芦僧断案,已经过了八九年,那时应该是十一二岁;
·但此时香菱被卖去作妾,年龄太小了。小说第四回的脂批提到,宝钗与宝玉同为十二岁,因此香菱那时不可能十一二岁,而应该比这个年龄要大个几岁。
(2)对比贾雨村的行藏来看香菱年龄:
·香菱四岁走失,二三年后其父甄士隐出家,时香菱应为六七岁;
·又过一二年,贾雨村放任知县,不上一年即免,时香菱应为八九岁;
·紧接着贾雨村去扬州教黛玉读书,时黛玉五岁;故香菱大宝玉两岁,大黛玉三岁。
·据小说第四回香菱被呆霸王买来时,宝玉、宝钗皆为十二岁,故香菱此时应为十四五岁左右,作妾,于理方才说得通。
问题2:黛玉入贾府时年龄到底几何?——参考贾雨村、宝玉和雪雁等人年龄和时间线
《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年龄问题同样存在文本不合理处,主要集中于她进贾府时年龄究竟多大这个问题上。我们同样可以借助贾雨村、香菱、宝玉、雪雁等人年龄来考察黛玉入贾府时的年龄:
·小说交代,贾雨村去扬州教黛玉读书,时黛玉五岁;故香菱大宝玉两岁,大黛玉三岁。
·黛玉五岁从雨村读书,年余母逝,应有六七岁了;
·同时期,冷子兴见贾雨村“演说荣国府”时提到宝玉七八岁,大黛玉一岁;这些都符合小说文理。
·但是下文写黛玉入都,其光景却不是七八岁的模样,而应比这个年纪要成熟很多;
·晚近石印本批语曾提及,黛玉进贾府时十一岁左右,宝玉时十二岁,如此于理方合。但这中间(从黛玉母亲去世,到随贾雨村入都、进贾府)差了三岁左右,跨度未免太大。文本显然存在问题。
黛玉的年龄,在与雪雁的比较中也可以看出来。
第三回写到雪雁,说她才十岁,“甚小,一团孩气”。如果此时黛玉七八岁,则比雪雁还要小,与小说呈现出的情理不合。故黛玉此时应比七八岁要大几岁。
小说文体呈现出的人物的年龄不合理问题,并不能简单说明版本的真伪,而应该考虑到小说成书过程中的文本衍变现象。这种衍变的原因,有作者对原稿的修改未能顾全大局,也有小说内容被外在因素删削改易等因素。总之,曹雪芹也是人,面对如此鸿篇巨制,后期修改的时候也可能会首尾难以顾全,因此才会出现一些没有改过来的地方。笔者称之为“文本罅隙”。
针对黛玉与香菱的年龄问题,有研究者提出过“弥合策略”。如浦江清先生就建议:“如使雨村在扬再耽搁几年,至黛玉十一岁时入都,出任应天府,此时香菱十四岁,被买最合,一无破绽。”即在小说文本中补入一段时间,即贾雨村在扬州延宕的时间多出三年左右,如此可使前后合情合理。这一策略同样可以解决其他小说人物的年龄问题。
问题3:其他人物、事件同样存在年龄忽大忽小、忽早忽晚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几条时间线的相互比较来考察,这里列举浦江清先生若干精辟的考证例子:
(1)贾蓉的年龄问题。第二回冷子兴说贾蓉“今年才十六岁”,脂批云:“何隔得两年后便云二十岁耶?前后不合。”浦江清认为中间本来隔了四年,“被雪芹删节,使成两年模样耳”。“冷子兴谈论与黛玉入都中间应隔三年”。如此便合乎文理了。
(2)第三回黛玉入京在己酉年晚秋,宝钗入京在本年冬,如此则黛、钗与宝玉晤面相隔不到三个月,与后文云“宝黛从小在一处、耳鬓厮磨”不合。解决策略是,第三回末补叙黛玉在贾府多住两三个月;第四回再引宝钗入贾府;到年底,接叙宝玉神游太虚境、刘姥姥打秋风等事,于理方合。
(3)第十一回贾敬生辰在庚戌冬,时秦可卿已病。接着贾瑞害病,至十二回云“不上一年,都添全了”,可见至少病了半年。但秦可卿是活不到春分的,小说反而把她的死写在了贾瑞暴亡之后,不合理。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因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被删,“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补插于此所致。浦江清先生的解决策略是将“不上一年”改为“不上一月”便“可以掩饰过去”,则贾瑞与秦氏皆死于辛亥年春初。
(4)第十二回云“(庚戌)年底”林如海染疾,写信要黛玉回去;十三回秦氏卒,也在此冬末;十四回昭儿却说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没的,贾琏等人赶年底回来(此时秦氏已过五七,应是下年二月时节,如何能“年底”赶回?)。前后不合。浦先生认为林黛玉回南应是秋间事,宜放入第九回。如此可点清时令——黛玉己酉秋入府,宝玉庚戌春上学,黛玉秋随贾琏回南,林如海九月去世。昭儿回复凤姐说贾琏年底回来一节,应插在第十回或十一回秦氏病时。浦总结说:秦可卿、贾瑞由病到死,贾敬生辰,黛玉回南及其父病故,贾琏及黛玉年底返回,这几件事同时进行,但书中穿插未妥。“所以然者,乃几经删改,一时偶失检察耳”。
(5)第十三回写宁国府治丧,已总述一句“只这四十九日,一条宁国府街上……”,又云“四十九日销灾……不及繁记”,下文应写出殡事,却反添出凤姐协理宁国府一事;十四回又叙秦氏五七时情景。文理不畅。浦推测说,原本可卿之丧无凤姐协理事,因此需要一句“总述”的话;后来作者为凤姐加了这段“戏份”,却未删尽原来文字。
(6)第十三回史湘云出场太过突兀,十八回元妃省亲也未到场加入赋诗,此是“漏笔”。湘云不可能到二十回才出场,“其前稿恐已遗失”。浦江清认为史湘云应在第八、九回补叙出,如此后文初见黛玉、为宝玉梳头方不显得唐突。怀疑湘云为作者临时添加的人物。
(7)大观园春间动工并完成,未免太速。浦氏推测,作者有心将宝玉题匾额安排在春天,因此“不曾为旁处着想”。元妃竟然是晚上游园,而且竟能游遍,中间还有赴宴、题诗、命诗、看戏、谈家常等事,如何来得及?这些都不合常理。
阅读《红楼梦》,一定要注意梳理小说中的时间线索。这一工作的最大价值,是发掘出小说文本的一系列“罅隙”和“漏笔”,并尝试提出合理的弥合策略,由此也可形象生动地掌握小说文本的动态变化过程。反过来说,也可以避免粗率的判定小说版本真伪的激进观点,使学术讨论健康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浦江清著,浦汉明、彭书麟整理《中国文学史稿》四册,北京出版社2018年版;
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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