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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杨东风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王 瑾

日前,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关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冯某与被告安阳某物资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对被告提交虚假证据、妨碍正常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这也是北关区法院今年对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月17日,原告冯某持工资表及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据诉至北关区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安阳某物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北关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庭后,被告向法院提供了公司8年的记账凭证,以证明工资表的真实性。审查过程中,主审法官敏锐地感觉到,被告提供的这份凭证有“猫腻”,他决定针对这份疑点重重的证据重新进行调查。

在查看历年账本时,主审法官发现,被告所提供的2003年的账本封面与其他账本的磨损程度对比鲜明,账本时间也存在漏洞,封面显示时间为7月,而账本内容却是从10月份开始的,且工资表明细中的一页签名笔迹异常,存在诸多疑点。

根据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在充分认证后,认定被告在提供公司记账凭证中存在后补材料,捏造记账时间,虚构工资表的情况,影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属于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为惩治违法行为,依法对被告罚款5万元。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这类现象并不少见,当事人常常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会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面对这起虚假诉讼,北关区法院法官一经发现,经过深入细心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不公正判决。承办法官表示,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勇于重拳出击,并积极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制造者、参与者,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有力维护司法权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滥用诉讼权利,更不能肆意伪造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要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不能心存侥幸而去触碰法律红线,任何企图通过法律途径“钻空子”“找便宜”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编:马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