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套路贷”吧? 别以为离我们很远! 南宁的程女士就因借20万用于周转 一步步陷入“套路”中 莫名签下70万元借款合同 连名下百万豪车和房产都被抵押、拍卖了

近日,南宁市兴宁警方向媒体公布扫黑除恶战果,经过侦查,兴宁警方组织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一“套路贷”涉嫌违法犯罪团伙。目前,共抓获嫌疑人7人,案件涉及的2名公职人员已移交纪委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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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南宁警方捣毁“套路贷”团伙,涉案三千多万,线索仍在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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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南宁警方捣毁“套路贷”团伙,涉案三千多万,线索仍在征集中!

警方清理案件资料

今年4月4日,兴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的“洪明汽车服务公司”老板陈杰等人涉嫌非法套路贷、高利贷。接到举报后,兴宁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逐渐查清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也找到了部分受害人。

据受害人程女士回忆

2015年3月,她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杰,并来到了“洪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条内容为,程女士借款人民币20万,借款期限2个月,利息为5万元;与此同时,程女士需要将价值120万元的名车作为抵押。考虑到急需资金周转,程女士签下了借款合同,将名车抵押给了陈杰。

陈杰,男,34岁,广西防城港人

2015年5月,程女士向陈杰还款20万元,剩余的5万元利息未付。6月份,程女士的生意资金再度紧张,她便联系了陈杰,希望能够继续以名车为抵押,借款30万元。陈杰提出借30万可以,但是必须扣除上次程女士未支付的5万元,只能借款25万元。与上一次借款不同的是, 这次借款,陈杰要求程女士提供了家庭住址和签下一张“35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 为了尽快拿到资金周转,程女士再次签下了合同。

梁善干,男,40岁,广西防城港人

10天后,梁善干带着一名陌生男子来到了程女士家中,声称程女士的名车不足以“抵押”30万元,他可以再借7万元,但是必须让程女士将名下的一套房产拿出来做抵押,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借款合同,并承诺程女士与陈杰签订的借条将会作废。迫于资金周转压力,程女士又一次签下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才终于拿到7万元的借款。

就这样, 共收到借款21.5万元的程女士,却签下了共“70万元”的借款合同,还抵押了名车、房产。 程女士也逐渐开始感觉到不对劲,于是迅速收拢资金,想尽快将钱还上,解除房子和车子的抵押。然而,让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陈杰和梁善干以她超期还款“违约”为由,拒绝与她商谈。

2015年10月的一天, 梁善干趁着程女士不在家,开锁撬门入住到程女士家中,并将保险箱撬开,拿走了程女士的户口本、房产证、机动车证件等贵重物品

2015年11月,程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在法庭上,梁善干出示了程女士当时签下的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等文件,称是正常民间借贷。

2016年4月,法院判决程女士需偿还合同上的35万元债务与利息,程女士的房子被拍卖抵债。房子拍卖抵债后,程女士认为所有的“债务”应该已经还清了,便向梁善干提出要拿回自己的名车, 对方却告诉她,陈杰手上还有一份35万元的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她。

警方调查发现,现在找到的受害人们遭遇的“套路”几乎如出一辙。 大多是通过借款时诱骗受害人签署虚高的借款合同,以房屋、名车等抵押,形成虚假的债权债务,以此来侵犯受害人的财产。 4月20日,南宁兴宁警方组织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捣毁这一“套路贷”犯罪团伙。目前,共抓获嫌疑人7人,案件涉及的2名公职人员已移交纪委部门处理。

案件资料

目前,警方已面向社会发布了该案件的线索征集通报,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请曾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与警方联系。 联系人:龙警官17777110855;黄警官:17777112281。

最高奖励2万元!南宁警方公开征集“套路贷” 案件线索

警方提醒

面对该类犯罪,市民朋友们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超低贷款门槛所吸引,贷款因通过正规的贷款机构;一定要拒绝签订没有详细贷款内容的“空白合同”以及明显不合理的租赁、抵押协议,或与实际金额不相符的“虚高合同”等。如遭遇“套路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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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警方、广西法治日报、新闻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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