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出台

4月15日后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受处罚

湘潭在线8月1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吴珊)为加强湘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8月14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

《通告》规定,从今年4月15日起,严禁在湘潭市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湘潭市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生产、销售违标车辆的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驾驶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轮电动车需办理临时注册登记

《通告》规定,消费者自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那如果在这个期间购买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或发现违标车辆或认证参数不符的车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热线12315,消费者应携带购车发票、随车技术参数证明等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4月15日前已购买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应当在2020年3月1日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方可上路行驶;逾期未办理临时注册登记的,禁止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终止后禁止上路行驶。

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上正式牌照

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如何注册登记?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发票)、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可直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正式号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90日内可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期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告》只针对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19年4月15日前已购买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交警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工信等部门对电动车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