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基督教融入欧洲普通人的生活,并且不断发生演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可以从欧洲历史的各个领域找到明显的发展印记,比如刑场上牧师形象的微妙变化。

(中世纪死刑)

喜欢欧美影视剧的人,应该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某人犯了罪要被处死,在刑场上(或者是去刑场之前),总会有牧师前来与他交流,向他布道或者是听他的忏悔。这是基督教对世俗生活影响的一大特色,并且分成了几个明显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称为“绞刑架奇迹”时期,那时候欧洲基督化刚刚开始。

基督教世界的最大特点,就是教会对世俗生活的强力干涉和控制。在最初的传教过程中,圣徒们就努力让人们相信,上帝可以干涉人们的生活,可以通过“奇迹”来拯救每个人。

于是,绞刑架就成了最好的展示奇迹的地点。被世俗法庭判处死刑的犯人,是罪恶的人。如果圣徒们能通过祈祷拯救这个人,就能完美的证明上帝的存在,以及上帝的仁慈。绞刑架奇迹,成了最好的传教手段之一。

公元700年左右,圣徒伍尔夫拉姆到欧洲西北部的弗里斯兰传教。他正好遇到了一次公开行刑,一位名叫奥沃的年轻人被送上绞刑架,即将被处死。圣徒伍尔夫拉姆请求弗里斯兰伯爵能够赦免这个年轻人,但是公爵没有答应,他对这位基督徒说:“如果你的上帝能够救他不死,那他就是你的了。”

在众多人的围观下,奥沃被执行了绞刑,而伍尔夫拉姆一直在旁边祈祷,希望上帝能够怜悯这个年轻人。奇迹发生了,奥沃在绞刑架上撑了两个小时,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断开,他跌落在地面上,毫发未伤——我们不知道这个奇迹故事可信度有多大,但是当时的很多人听说之后,都认为这是上帝的奇迹,所以纷纷开始信奉基督教。

中世纪早期的欧洲人生活的并不如意,饥饿、疾病、战乱一直伴随在身边。基督徒敏锐的意识到,只有让宗教能真正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最好更加实际的“拯救”普通人,才会更好的发展。用祈祷可以拯救性命——尤其是世俗法庭当时过重的判罚,有些人仅仅因为饥饿难忍而偷了一些食物就被判处绞刑,这些人并不该死。普通人希望能有一个更强有力的靠山,可以对抗世俗法庭。

另一个关于绞刑架奇迹的例子,更好的说明了基督徒最初的“光辉形象”。

公元600年,修道院院长瓦拉库斯来到了法国亚眠的一个刑场,这里有一个犯人刚刚被绞死。瓦拉库斯冲破别人的阻挠,来到绞刑架下把犯人的尸体松绑并放在地上,然后抱着尸体一边流泪一边祈祷。结果,已经死去的犯人竟然又活了过来。

瓦拉库斯请求法庭赦免这个犯人,但是法官坚持要再进行一次绞刑。瓦拉库斯反驳说:法官们的机会已经过了,上帝让犯人重获新生,说明上帝对法官的判决持反对意见。

这种基督徒为了拯救犯人,和法官抗争的记录相当多。以至于后来欧洲很多地区有了一个惯例:如果行刑途中绳子断裂,就意味着被判绞刑的犯人获得了上帝的赦免,可以被无罪释放。

可以说,“绞刑架奇迹”越多,越证明上帝的存在,基督教就越深入人心。

当基督教在欧洲稳定下来,并且和世俗君权不断对抗之后,第二个阶段来临了:祈祷,拯救犯人的灵魂。

(刑场上的牧师)

在欧洲的死刑历史上,14世纪前后是非常重要的节点。“14世纪起,教会开始积极拯救被世俗法庭判处死刑的犯人的灵魂,这是死刑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出自《欧洲死刑史》)

了解中世纪历史的人,都明白14世纪的重要意义。黑死病的肆虐、大量严重的自然灾害,把整个欧洲折磨的奄奄一息。但是,由于基督教长期的宣传,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上帝降下的责罚。制止世俗的罪行(哪怕使用暴力和战争),可以平息上帝的愤怒。

所以,14世纪的欧洲不仅发生了一系列的继承战争及领土扩张战争,其他暴力行为也不断发生。暴力引发了更多的犯罪,犯罪导致了更多的死刑犯,而教会在刑场上逐渐开始扮演“灵魂救赎者”的形象,并且将其发展成一种特殊的仪式。

世俗君主所管理的法庭,是死刑审判和执行的机构,从14世纪起,由于世俗力量的不断崛起,教会感受到了权力的威胁。为了对抗世俗君主,在死刑方面,教会提出了应该赋予死刑犯忏悔的权利,应该让教会在最后一刻拯救犯人的灵魂。

我们可以看出,展示奇迹的时代已经结束,天主教致力于通过灵魂拯救仪式,维持他们在世俗生活中的地位。也就是说,与司法机构的“对抗”有所妥协,转变成了对灵魂的救赎——这对于死刑犯来说,同样有着很大的意义。

这种死刑前的忏悔仪式,一开始是遭到很多世俗君主拒绝的。14世纪初,阿维尼翁教皇克莱门斯五世就在神职大会上表示:那些拒绝给死刑犯提供圣餐的做法应该受到谴责,审判者最少要给死刑犯提供忏悔的机会。

但是,君主和地方法院、城市议会最初并没有完全听从教皇的意见,这是一个漫长的接受过程。直到腓特烈大帝时期,还发生过一起处刑事件,让教会非常尴尬。有一位骑士被判处绞刑,他希望死前能够获得圣餐及忏悔,但是遭到了腓特烈二世的拒绝。结果,这位骑士在处以绞刑几天之后,亲戚们才把他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结果他们发现这位骑士竟然还活着,于是赶紧找来了神父,在祷告并授予圣餐之后,这位骑士才心满意足的死去。

总之,死刑犯临死前的忏悔,还是慢慢的渗透到了欧洲的死刑仪式中。但是,不管宗教仪式多么的隆重和复杂,都很难再影响君权和司法机构了。教会的死刑救赎,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一种“宗教秀”。

基督教在刑场上的变化,第三个阶段是在宗教改革期间。

(中世纪刑场)

宗教裁判所,也被称为宗教法庭。在一般人的认识中,是天主教拷打、折磨和杀死“异端”的地方。这里的受害者不仅是异教徒,还包括敢于挑战教会的权威的人。所以,人们认为宗教法庭让圣徒们从“救赎者”变成了“施暴者”。

但是,现代开放的宗教法庭档案显示,这个传说中罪恶的机构,并没有这么恶劣。实际上,宗教法庭从12世纪就开始存在。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间内,对“异端分子”的指控和审判,都是世俗统治者发起的,这其中有很多是为了满足私欲,比如报复或者对方的财物。教会设置宗教法庭,就是为了辨别这些人是否真的是“异端分子”,而它也确实为不少人逃脱了死刑。

至少在14世纪左右,宗教法庭主观上都不是偏向于杀戮的。因为王权的日益增强,世俗统治者用死刑震慑人民也越来越频繁,天主教会一直在努力劝说法官们,要敬畏上帝,不能轻易夺取一个人的生命。

真正的变化发生于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之后。新教徒对传统天主教的挑战,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对于死刑的态度上,他们的态度更加激烈。宗教改革以前的法官,对于判处一个人死刑是非常慎重的,因为天主教徒一再提醒法官们,“你们对别人的审判中,也包含了对自己的审判”,所以法官们害怕上帝因为自己的判决有误而恼怒,非常慎重。

新教徒,比如路德教派,就坚持应该用严刑峻法惩罚犯人,一位路德派牧师在布道中曾说:“……人心是险恶的,必须用最严厉的刑罚来进行惩罚。”路德本人也支持世俗统治者加重刑罚,1523年他曾写到:“一千个人中,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以上帝才委任世俗统治者,阻止有犯罪倾向的人去犯罪。”

如果看路德对于死刑的一些描述,就会发现他深深的支持通过死刑的方式净化基督徒,拯救这个世界。在这之前,不会有任何教会人员赞扬死刑的作用,而路德希望动摇天主教的精神控制,让世俗统治者不因自己的判决而害怕上帝的追责。

混乱的16世纪,统治者正需要这种思想来支持自己的统治。于是,死刑越来越多,而且新教徒和天主教之间互相打击“异端”,宗教法庭也免不了变得“残暴”起来,出现了大量折磨“异端”的传说。

这可能是最黑暗的一段时期了,科学家、思想家、占星家,以及无数的无辜者都因为“异端”的罪名被逮捕。他们会被折磨、逼迫认罪,然后交给世俗当局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对于“异端”的惩罚多数都是火刑。

(火刑)

比如著名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据记载1438年到1820年间,判处了异端分子有38万人之多,执行火刑的有10万人以上。(也有不同的观点,此处存疑。)而刑场的牧师也变成了“心灵劝说者”,他们并不在意犯人是否无辜、罪行轻重,而只关心怎么让犯人真心悔过。这让很多犯人倍感压力,尤其是无辜者和罪行较轻的人。

“神职人员的折磨远比刽子手的折磨厉害,因为刽子手折磨的只是身体,而神职人员折磨的却是灵魂。”——Johannes Matthaus Meyfart,1635年。

神职人员的劝说成了一场真正的宗教秀,牧师仅仅关心自己的表演是否成功。实际上,不管是哪一个教派的心灵劝说,都越来越仪式化。而且,有越来越多的犯人拒绝忏悔,他们有些是否认自己的罪行,有些是不相信这些心灵劝说者真能帮助自己。

想想那些研究自然科学的“异端分子”,还有被污蔑行巫术的女子,他们会真心承认自己的罪行?会认为这些心灵劝说者能帮助自己?至少对于他们来说,刑场上的牧师没有带来安慰,而是一种折磨。

宗教和死刑的关系一直在发展演变,随着教会对世俗(尤其是司法)的影响力越来越弱,临刑前的忏悔和灵魂拯救也越来越形式化。本文简单的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如有疏漏,还望谅解及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