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渭南交警支队曝光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 一辆刚从加油站出来的摩托车
被直行的货车撞飞司机不幸身亡

2019年08月07日12时03分许,张某(男 37岁澄城县寺前镇人)驾驶陕E0***8( 机动车挂靠在“大荔李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轻型货车沿108国道由北向南向行驶1154KM+680M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雷某(男 56岁澄城县韦庄镇人)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雷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亡人交通事故。
现场视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六条一款:“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正在行进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生命没有侥幸

注意观察道路两边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

来源:909选自渭南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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