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网站

发改委今日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今年7月初,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收紧发债,而是一种规范管理的举措。

去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幅较大,部分房企境外过度发债,募集外债资金用于偿还内债等,增加了外债风险。为此,7月初印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流程、募集资金用途、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发行的中资美元债是绝对主力,几乎占据了上半年中资美元债发行量的半壁江山。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美元债发行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截至7月底,房地产企业海外发债的新增发行量规模(不包括再融资)接近270亿美元,创过去6年来新高。

7月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 ,要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务的详细信息;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披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明确资金用途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