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存在银行多年,取款时却被银行告诉查无此账户,这时候你会是什么心情?你觉得被银行骗了,银行坑了你的钱?这都是正常的反映。

最近有报道,一位老人在2012年5月12日在某中国银行支行定期存款1万元,时间一长也没有在意或者忘记了。6年过去了,老人在翻东西时发现了存单,老人高兴地拿着这张存单去银行取钱,可让老人意外的是银行查询后,告诉老人系统上查不到存单上的这个账户。

什么叫查询不到老人的银行账户?通俗地讲就是系统里没有老人这笔存款。换句话说,银行没有这笔存款,当然没有办法给老人 取钱。

老人坚持说这个存单是真的,自己当时真的存了钱。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承认存单确实是真的。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可能老人中途挂失过,但老人否认自己挂失过,也否认中途取过钱。

出现有存单但没有存款这种情况,一般会存在几种可能:

一种可能存单是假的。当然不是说老人主动作假,但是可能在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状况,曾经有一个案例,老人的子女由于急需用钱,自己利用老人的证件取出了存款,又通过制作假存单骗老人。这种案例很多,但上面的案例明确告知,银行工作人员也承认存单是真的,那么就排除了这种可能。

二是在存款时受到了诈骗。有的老人在存钱时,将钱交给自己的亲属去办理、还有的将钱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去办理,并不是自己亲自办理的,那么这中间也可能出现虚假存款、虚假存单的情况,目前的一些假理财、假存款等经常是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但上面的案例中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承认是真实的存单,所以这种可能排除了。

三是中间挂失并取钱过。这种可能性也是银行目前认可的或者怀疑的可能性,由于存单找不到,存款人可以去银行挂失,银行查询到这笔钱然后办理了挂失,挂失以后可以办理取钱。那么当找到银行存单时,再去取钱当然就查询不到这笔存款。应该说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大,银行的怀疑也是有道理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最后银行当然不会支付这笔存款。

四是银行在系统升级过程中出现系统失误或者操作失误,在系统升级时将这笔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虽然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如果是这种情况,银行应该负责赔偿老人的存款。2006年成都许女士意外发现自己存折上的15600元钱不翼而飞。但经过查询最后惊讶地发现,在没得到自己允许的情况下,银行擅自把钱转给了一家保险公司。经过多方交涉最终认定,由于银行系统出现差错,将许女士的钱错划保险公司。最后保险公司将钱退回银行。

五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作案,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盗窃客户存款,对于金额不大、长期没有人取款的账户,通过密码尝试破解了密码,并冒充老人取走了存款。这种情况现实中也是存在的。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2018年刑事判决书,一名某建行前员工通过挪用客户资金、非法吸收存款,用于炒股巨亏近800万!李某原为某建设银行常福新城支行原客户经理,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桂某、代某、罗某1账户的资金共计698.32万元,其中,至少660万用于炒股。主要方式是利用给客户桂某办理银行业务时窥得的支付密码和私自截留的网银U盾,通过网上银行先后9次将桂某建行账户中的人民币411.5029万元转入吴某建行账户中进行炒股。

除了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之外,后三种情况银行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举证的责任应该在银行,因为客户只要拿到的是真正的存单就够了,如果不能取钱银行应该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没有这笔钱是正确的、责任不在银行:

如果曾经挂失过,那么银行应该可以拿出证据、证明无论是其本人还是委托人通过挂失的方式取钱过,不能简单的怀疑。如果银行拿不出证据就只能推论老人的钱没有被挂失过,银行应该偿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如果银行不能证明存款丢失的原因,就只能说明银行的系统存在案例隐患,这个责任不应该由存款人负责,而应该由银行负责,负责的直接表现就是偿付老人的存款本息。

如果证据证明客户的存款是被盗取,无论是否有银行工作人员参与,则表明资金的丢失与存款人无关,银行也应该对此存款的丢失承担责任。

因此,只要存单是真实的,不是伪造的,银行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款的丢失责任在存款人,那么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将偿付存款的本息。这才是银行负责任的态度和应该有的担当责任。

作者:麒鉴,资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本文作者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