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加大对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力度,近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将于2019~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什么是已批未建土地?

本次方案中的已批未建土地是指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底,深圳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在空间分布上,以原特区外为主,土地用途以工业、仓储为主,部分用地未建时间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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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已批未建土地的原则?

方案要求以“全面清理、限期处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创新思路、综合施策”为工作原则,同时强调,要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在积极稳妥推进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工作的同时,严防新增已批未建土地,建立已批未建土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深圳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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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未建土地处置方案多样化

由于涉及土地、规划、产业等政策变化或调整,以及部分用地涉及不同程度的权属或经济纠纷,历史情况纷繁复杂。

方案要求已批未建土地的处置应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处置方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根据不同土地使用用途,对不同情形的历史遗留已批未建土地进行多元化处置。主要体现在企业、政府跟外部原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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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原因遗留土地处置方案

由企业自身引起的未建土地仅可以办理一次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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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原因遗留土地处置方案

政府原因分为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非净地出让三部分。对于不同原因,《方案》有不同的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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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表示,深圳对土地闲置和怠慢式的开工进行督查,本质上是供给端的一次重要改革,对于把控开发节奏和在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等,都有较好的管控效应

处置安排?

此次行动方案分为行动部署、组织实施、组织验收阶段:

行动部署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召开全市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核查确认建库、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处置工作;

组织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组织验收成果,明确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