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5日, 通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了一起考试作弊案件, 30名被告人因机动车 满分学习考试作弊受审!
该案组织分工明确、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是《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罪引入刑法后, 在达州发生的人数最多的一起考试作弊案。
由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庭审过程持续两日,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 本案由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江A和杜B从事机动车满分学习考试作弊业务,江A负责联系并提供外省、市机动车满分学习考试业务,杜B负责具体考试操作。
随后,杜B与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车管所负责满分学习考试业务的职工谢C(同为本案被告人)商议并取得其同意,并组织替考人代替外省机动车驾驶员参加考试。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 江A提供业务给杜B, 共操作 成功72人次 9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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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杜B找到被告人车管所职工谢C、陈D、雷E分别违规操作让替考人员参加考试25人次、10人次、5人次,此外雷E还违规处理扣满12分销分业务2起。
被告人赵F受谢C、杜B等人安排,共计帮助100余人次作弊,获利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谢C等30人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其中——
被告人谢C等12人应以 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 ;
被告人熊某文等18人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应当以 代替考试罪追究刑事责任 ;
庞某等19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 从轻或减轻处罚 。
江A等10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 从轻处罚 。
记者:赵曼琦
责编:刘艳 | 编辑:刘民婕
值班编委: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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