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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澎湃新闻前几日报道的“云南镇雄县盐源镇书记和镇长伪造百余张假身份证”被举报,8月16日有了新的回应,被举报对象盐源镇副镇长罗某某对澎湃新闻称,他目前仍担任盐源镇副镇长一职。而对于其被人举报伪造身份证事件,当地司法机关与纪委监察部门已有定性,本人不予评价。

澎湃新闻公开披露镇雄县盐源镇干部伪造百张身份证被举报后,青锋曾撰写了《伪造百余张假身份证:是什么让镇干部干出这违法之事》的评论,有网友在对整个评论看后留言说,“写得挺严重,结尾好轻松“。

青锋看到网友留言,一下子就明白了该网友所说话的意思。就是该网友应该是针对青锋评论中引用有关报道显示,伪造身份证一事,盐源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只是被称因其它事情被诫勉谈话。而副镇长罗某某和计生办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等则被异地审理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大家知道,“居民身份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印制、管理、颁发的。一般发放给境内年满16周岁的公民,以证明本人身份。该证件除公安机关外,其它机构或者人员无权制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有关司法解释明确,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处罚。至于严重后果怎么衡量,目前还没看到有详细的标准。

但据澎湃新闻早前披露的有关举报,镇雄县盐源镇为应对县计生部门到盐源镇对全镇的二孩(未结扎)妇女进行的医学监护检查,由于按有关规定,医学监护数冲抵结扎指标。举报信称,该镇有关人员便要求当地各村将流出的监护对象上报时,采集和流出监护对象年龄相似的人员照片一并附上,并将这些相似人员的照片伪造成医学监护的人员的身份证,让人用伪造的身份证顶数应对上级检查。

如果澎湃新闻披露的举报信内容属实,该举报称盐源镇伪造的应付医学监护对象的身份证多达一百多张,是否可以认为是造成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明确,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盐源镇副镇长罗某某对澎湃新闻称,举报信所称盐源镇为应付上级检查伪造上百张身份证一事,被异地审理后,其本人由“永善县检察院作出裁定:情节轻微,不予起诉”。这样的结果是否有轻判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