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9日,网景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第一家成功上市的互联网企业,造就了第一个互联网神话,这也成为了美国90年代互联网热潮的开端之日。《1996年电信法案》的通过,对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由于《电信法案》允许一切电信公司经营网络光缆业务,因此在1996年之后,美国迅速掀起了铺设网络光缆的热潮。根据专门提供光纤网络与其他先进技术市场情报的美国市场研究公司——凯勒市场信息公司所发布的数据,在1996年到2001年短短五年之间,美国共建设了8020万英里的光缆,在全世界的光缆总里程中占据了40%的份额。在这一时期,几乎所有的电信公司都对网络光缆的发展持极其乐观的态度,并将发展光缆业务当成了公司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当时还在美国零售业巨头西尔斯财务部门任职的迈克尔·奥戴尔在1997年就率先对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前景作出预计说,“在今后,每过一百天,美国的网络交通总流量就会翻一番”。

当时美国风头最健的电信公司一一世界通讯公司在1997年收购了美国著名的网络服务提供商UUNET技术有限公司,UUNET的创始人约翰·西杰摩尔也被世界通讯公司老板埃伯斯任命为副总裁,正式开始了对网络光缆市场的进军。西杰摩尔预言,根据他的测算,“每三个半月,美国的带宽需求量就会翻一番。”他的这一观点甚至也得到了美国商务部的赞同,并于1998年初向美国国会递交了相关的投资报告。

网络光缆的建设热潮在技术上保证了互联网的推广,使美国的千家力户都有机会将自己的个人电脑连接上互联网,这就大大推动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一些眼光敏锐、富有开拓精神的创业者观察并捕捉到了这个巨大的商机,于是,一个个“互联网神话”不断被制造出来。

1994年,美国华裔杨致远创办了全球第一个网络资源搜索网站——雅虎(Yahoo),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而迅速走红。1996年,雅虎公司正式在纳斯达克上市,一年多之后,其股票价格不可思议地翻了64倍,总市值达到了惊人的450亿美元。

紧接着,由杰夫·贝佐斯创办的网络书店亚马逊(Amazon)又创造了一个“神话”。该公司股票于1997年5月15日在纳斯达克上市,在其后一年半的时间里,该公司基本没有任何盈利,但是到了1998年11月30日,其股票价格却上涨了230%,三个月后,又上涨了400%,总市值达到了400亿美元之巨!

1999年,“互联网神话”进一步发展到了顶峰,众多的互联网公司集中在纳斯达克上市,渴望重演网景、雅虎与亚马逊的奇迹的所谓“互联网新贵”成群出现,而投资者们也被“互联网光环”迷住了双眼,一切带有“互联网”标签的新兴公司都有可能被视为潜在的“下一个雅虎”。

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著名的网络玩具销售公司一一e-托伊斯(e-toys)的所谓“神话”。该公司于1997年成立,主要业务是通过自己的网站销售各种玩具。1999年的互联网热潮中,该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一开盘总市值即达到了80亿美元,大大超过了老字号的玩具公司R-托伊斯(R-toys)的60亿美元的市值,令整个业界震惊。然而,在事实上,后者的营业业绩要比前者高得多一一在1998年度,前者的销售额只有区区的3000万美元,而后者则高达112亿美元,几乎是前者的400倍。而在盈利情况方面,前者1998年度亏损达2860万美元,后者则是盈利3.76亿美元。两者基本面相差如此悬殊,股票价格却呈倒挂的态势,恰恰说明了此时的纳斯达克市场投资者们的理性已经缺失到了何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