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知识产权界 (ID: IPRpark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声明】本文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 2019年8月16日,加多宝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件再审判决书的公告。再审判决书显示, 广东加多宝公司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2019年8月16日,加多宝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案件再审判决书的公告。
最终判决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482号民事判决; 【法宝引证码】CLI.C.8328421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 【法宝引证码】CLI.C.16396727
三、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7,4210元 ,由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附: 判决书全文
责任编辑:李晓敏 审核人员:张文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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