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编辑:

我们是一家民非公司,办公地址在浦东新区耀龙路16号。2014年10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主动上门,要求在我们公司楼顶上建立电信基站。我们与电信签订了《通讯基站租赁合同》,建立了“浦世滨”基站,每年租金6万元。上海电信实际支付租金至2016年9月30日。可是,电信将基站转让给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后,我们再也没收到租金。我们多次催讨房租,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托。现请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忙,希望要回原本属于我们的房租。

上海东方国际公共关系事务中心

陈女士

【本报调解】

据陈女士介绍,2017年9月,“铁塔”公司上海分公司管理员周先生来到他们公司接洽,说电信已将“浦世滨”基站转让给了“铁塔”公司,并向他们递交了电信公司与“铁塔”公司正式签章的《关于铁塔相关资产转让涉及合同转让事宜的同意函》;2017年12月,周先生又递交了“铁塔”上海分公司维护部签章的《情况说明》,告知他们从2015年11月1日起,由“铁塔”上海分公司承担和履行“浦世滨”基站的相关权利义务,说将在补足房租、电费后拆除“浦世滨”基站。

陈女士说,当时考虑到“浦世滨”基站实际使用情况和计划拆除,虽然基站累计拖欠租金已达7.5万元(至2017年12月),他们公司还是同意了“铁塔”公司提出减免房租的请求,减免租金1.5万元,随后交给“铁塔”公司6万元租金发票。

然而,虽经多次催讨,“铁塔”公司始终未支付上述租金。而且”铁塔“公司的联系人还在不停地变化。当初铁塔公司联系人周先生拖欠的理由一直是因内部流程差错无法操作,几个月后周先生又通知说他不做了;后续联系人顾经理同样以“不了解情况、将汇报领导、领导还没有批下来”等理由拖欠,到后来称自己已不负责该基站;再后换了个张先生联系,也同样是以“内部流程走不下来,领导没批”等理由打“太极拳”。时至今日,该笔租金已在发票开出后拖欠十六七个月之久。

陈女士为此提出诉求:要求“铁塔”公司支付开出发票的租金6万元,以及从2018年1月至实际拆除基站当月的租金;拆除位于耀龙路16号“浦世滨”基站。

接到反映,记者拨打“铁塔”公司张先生的联系电话。张先生听明电话来意,却提出反问:这和你们晚报有什么关系?记者表示打此电话是核实情况,想听听“铁塔”公司不同的说法或意见。不料这位张先生十分牛气地回答:“没什么好说的。”随即挂断电话。记者立即再接二连三拨打张先生电话,但只闻铃声响,张先生始终不接电话。

从114查询电话中,记者问到“铁塔”公司在上海总共有5个登记电话。没想到5个电话中有3个始终没人接听,另2个电话一个是“铁塔”公司金山分公司的,一个是南区分公司的。询问对方“铁塔”公司上海分公司电话,都称不知道。请对方帮忙问一下,也说问不到。

陈女士气愤地说,“浦世滨”基站建立使用时,其建设、检测、检修人员频繁登上楼顶,现屋顶渗漏水十分严重。由于基站没有拆除,因此他们又不敢随意动设备,导致无法进行屋顶修复。“铁塔”公司作为电信基站的建设维护单位,对待租赁方态度敷衍傲慢,行为上不负责任,既不尊重合同要约,也缺乏商业信誉,这难道就是这家大型公司的作风吗?

陈女士近日告诉记者,经本报“和事佬”栏目与“铁塔”公司张先生联系后,张先生日前主动给他们公司来电,表示“铁塔”公司可以按合同付款,需签一个终止协议。现协议经双方修改回复。张先生最近称,协议已在“铁塔”公司内部系统流转中。8月15日,陈女士告知,“铁塔”公司将终止协议送来签署,她对本报“和事佬”栏目表示感谢。

新民晚报记者 王新华 季晟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