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教一直是我们从小就被教会的,老师在我们心里也一直都是一个有时和蔼有时严厉的形象,但是有人的童年或许十分不幸,他们或许遇到了一些更为严厉甚至是一些根本就不合格的老师,因此一份埋怨的心思就此埋下,谁成想在几十年后这颗种子竟然再度生根发芽,但是却结下了罪恶之果。有些人若干年成年后去保护老师,即使他能逃过法律的惩罚,也无法远离道德的谴责,而有些人则是被法律制裁,却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小事而已,不该受到法律惩罚。其实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为自己闯下了大祸。
前一段时间内全国沸沸扬扬的河南洛阳市栾川县的一条路上,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一名男子常仁尧,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让同伴在车旁持设备录像。根据网上流传的视屏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常仁尧拦下骑电动经过的张某某,大声质问“还记得我不记得”,边喊边一直打张某某的脸。张某某一直都没有还手,在双方的不断对峙当中,常仁尧至少用力打了张某某的脸五次,期间还伴有大声的辱骂,呵斥的行为,而张某某则是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一直在和常仁尧理论。暴怒的常仁尧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一直都处于暴怒状态。
事后,33岁的常仁尧出面解释道当初打老师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当年小时候上学的时候,家里没钱没权十分的穷,而其当时的班主任张某某即本案当中的受害者在其小时候连续踹其十几脚,并且踹了自己的头。因而自己才拦下了自己的老师,并且出于报复心理扇了他。对于常仁尧的行为,网友看法各不相同,甚至还令网友一度回忆起了自己当年时候的老师,但是打人者常仁尧实际上却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留,而打人者常仁尧可能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在网络上引起如此剧烈的反响,甚至还为自己带来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事发后,常仁尧的家人曾经多次寻找到张某某道歉希望可以得到谅解,甚至其村民也多次提交请愿书希望可以给常仁尧缓刑,但实际上作用都并不是十分的大。
2019年7月10日,该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常仁尧“借故生非,并录视频传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随后,常仁尧不服再度提起上诉,以其没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适用缓刑,依法申请改判。诉至今日,请求二审的结果也已经出来,根据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洛阳市中院驳回了常仁尧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即一年六个月的刑期。那么中院的驳回裁定是否合理呢,对常仁尧的判决是否正当呢?我只因这一个小细节,一年半真不亏。
笔者认为,毫无疑问常仁尧殴打自己曾经的老师,有伤风序良俗,起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后来经过鉴定被打老师仅受轻微伤,因此常仁尧没有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而是以寻衅滋事罪。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本案当中,常仁尧当街拦下自己的老师进行殴打,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更为值得一提的是常仁尧还专门找人把这一段视频拍摄下来进行传播,这一细节可以说常仁尧的行为严重干扰到了张某某的工作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且学生打老师的行为本就损害了公序良俗,还进行广泛的传播,因此法官对其量刑一年半,既是为了惩罚他的不法行为,也是为了维护社会个风序良俗,维护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希望常仁尧作为一个33岁的成年人,以后不要过于冲动,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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