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快递与客户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从暴力快递到霸权快递,拒绝送货上门,因为快递公司运输管理不规范,快递也经常出现丢失和损坏的现象,由于快递行业缺乏统一的赔付标准,快递的赔偿标准不一、消费者和商家利益诉求产生明显差异。很多消费者误将“保价”当成“保险”,最后却难免因赔付问题与快递公司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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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来自大连的李女士就遇到了糟心事,还是与快递有关,她通过德邦物流,寄出了总价值15万左右的快递到长沙,但是,包裹却被快递员送到至湖南省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作旧衣服被销毁,事后德邦回应只能按保价赔付三百元。

李女士说,他委托德邦快递运送的是自己开封的化妆品、日用品以及名贵衣服、首饰等,重达27公斤,总价值在15万左右,自己光物流费用就支付了400多元。现在因为德邦快递的单方责任给自己造成损失,而德邦告诉自己,只能按保价赔付300元。李女士也尝试报警处理此事,但警方表示按理赔只能陪300元,他们也没有办法。

因为快递员的失误,给李女士带来了财物损失,虽然德邦承诺会尽快出理赔方案!但是李女士还是希望能找回陪伴了自己的生活用品,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失物复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通常情况下,大家认为,我缴纳了快递费,你就应该对我的物品负责,物品丢失了,快递公司应该原价赔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邮递费之外,还有报价费,这是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递较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包裹等,如出现遗失或损坏,快递公司按保价金额负责赔偿。而通常情况下,国内快递丢失最高只按运费的三倍赔偿,如果做了保价,付了保价费,那就会按保价赔偿。所以贵重的东西一般做保价比较妥当。

随着当今世界的保险业的快速兴起,快递行业也加入了投保制服。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和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很多人在寄递物品时,会根据自己的物品价值,时效要求,重要程度而选择不同的寄递渠道和不同的快递公司。在寄递比较贵重的物品时,快递公司都会向大家推荐保价,让您为自己的邮递物品进行保价。

如果真的需要保价,那则必须保价,因为快递路程中,突发事情非常多,如果为选择报价,那就要按照托寄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

如果您未对自己的宝贵物品进行保价,您的东西一旦发生损坏或者丢失,则按照新出的邮政法进行赔偿。《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所以《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