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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扶贫作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涉贫领域矛盾化解,提高贫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做好法治扶贫工作,一定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职责,深挖司法服务内外潜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为涉贫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三优先”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立案环节开始优先、高效解决涉贫诉讼问题。依法为贫困群众提供诉讼费缓、减、免救助,并对涉贫困群众案件各个环节均作好登记,高效办理涉贫困群众诉讼案件,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让每一位贫困户来到法院打得起官司,解决得了问题。

二是坚持法官多动腿 ,构建多元便民服务体系。始终坚持“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的工作理念,通过设立社区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站、法治扶贫联系点,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庭、站、点”三位一体司法服务网络。为每个贫困村安排一名对接法官,困难群众有问题能及时找到法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有针对性地选取一些赡养、抚养、遗弃等涉贫领域典型案件,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审理,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

三是法治宣传到家,增强贫困群众维权意识。扶贫先扶智,法治扶贫的重心在于化解群众身边矛盾,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抓准时机节点,利用重大节假日及农村生产生活时令特征,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送到群众的家门口。选择典型涉扶贫案例开展进村入户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与地方新闻媒体合作,充分运用院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官方宣传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以调解为抓手,多元化解涉贫矛盾纠纷。为有效化解涉贫纠纷,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对于涉扶贫领域的借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类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一些涉贫案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与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基层干部对接,邀请基层干部组织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并参与到案件调解中来,多方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方面,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大执行格局,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借助公安、城建、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与劳动监察、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执行,化解涉贫纠纷。对涉贫领域高发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苍溪县人民法院 何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