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兰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兰州市将于近期在主城区内举行多项大型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公安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活动期间低空空域进行为期一周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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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低空空域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实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等四行政区域主城区内禁止飞行无人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有特殊任务需要飞行的,应当预先向公安、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民航、空管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张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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