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历史悠久,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了学校的萌芽。史书中有“成均,五帝之学”的记载,据考证,在部落联盟时期,凡宗教仪式和公众集会时,必有音乐,而且部落显贵重视音乐修养,他们的子弟均受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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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师主管音乐事务,日常演奏歌唱之地,亦为实施乐教之地,这个场所称为成均。因这里有专门从事教和专门从事学的人,所以成均被认为是古代学校的萌芽。另外,《礼记明堂位》中有“米廪,有虞氏之庠也”的记载,有学者称这里的“庠”是敬老养老的地方。在氏族公社时期,教育年轻一代的任务通常由具有丰富生活经验的老人承担,为了老年人的方便,教育活动便在“庠”进行,因此此时的“庠”兼具养老与教育的双重作用,且此时的教育重在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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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夏朝已有“庠”、“序”、“校”三种学校,“序”为设在国都的学校,但教育只是其职能之一,它还兼具议政、祭祀、养老等重要职能。“校”为设在地方的学校。“瞽宗"原是商代祭祀乐祖的宗庙,后发展成为商代贵族子弟学习唱歌、舞蹈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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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学校教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在官府,官师合一”的官学体系,学校有国学和乡学之分。国学设在天子、诸侯所在的都城,分大学(天子设立)和小学(诸侯设立)两级。设在乡遂的学校称为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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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国学还是乡学均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教育内容,其中“礼”为政治理论课,“乐”为综合艺术课,“射”和“御”为军事训练课,“书”和“数”为基础文化课。大学教学以礼乐为重,射御次之,小学教育则重在奴隶主贵族道德行为准则和社会生活知识技能的基本训练。此时的教师都由官吏兼任,官即是师,师即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