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3个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惩戒措施的通报

济宁市文明办

(2019年8月19日)

今年以来,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济宁运河宾馆、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已达10次。根据《济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清单第2项规定,分别扣除以上单位2019年度文明单位量化分10分,并给予警告。
各级文明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文明出行教育力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形象,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