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方案,以原国土资源局为基底,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某些职能,组成自然资源局,为政府组成部门,根正苗红的行政单位。
新成立自然资源局不但是行政部门,加挂的不动产登记局也属于行政单位,和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承担了不动产登记局几乎所有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一般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任,自然资源局机关事业编干部编制就在不动产登记中心。
自然资源监察大队也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大队长为副科级事业干部,由于属于委托执法,所以监察大队参公可能性很低。
至于派出机构自然资源所由于新的机构改革,属地化管理,人财物交由乡镇管理,和上级自然资源局脱离关系,成为正八经乡镇人,这部分人是最苦逼的。
自然资源局有市级以下垂直管理趋势,好多县区领导班子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认命(分局除外),一般人员归县区管理,不出意外自然资源上挂可能还要走在审计局上挂前头。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这次机构改革成立的自然资源局是行政单位,人员编制当然是行政编制了。
自然资源局是这次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把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合并,并整合了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的部门职能。自然资源局在县一级一般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当然是行政单位了,人员编制是行政编制。
既然是行政单位,也就是只有公务员才可以进入。尤其是将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会造成新成立单位领导职数和编制超配,这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消化。在超编人员全部消化完成以前,是不能再新进入人员的。
自然资源局下属还会有很多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一般情况下,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很多业务和工作是区分不开的,这也就出现了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局机关工作的情况。这实际上就属于混岗,事业单位人员承担行政职能,政事不分。就目前来说,虽然很多地方都在进行专项整治,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很多单位仍然会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工作。
总之,自然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是行政编。
党政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成立的各级自然资源局,是以原国土资源局为主,整合了发改、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组建而成,统一行使自然资源监管职能。林业和草原局同为行政部门,隶属自然资源局管理,或者在自然资源局加挂牌子。自然资源局机关为行政机构,包括挂牌和隶属管理的林业和草原局,都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身份。
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后,保留的全部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由财政全额供给。生产经营职能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撤销或者改企,自收自支类、自定自筹类事业编制回收撤销,不再使用。行政执法类职能参与综合改革,跨领域综合设置,为参公事业单位,正式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为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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