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禁毒?

历史上的禁毒,最早是禁止鸦片烟。据说明朝万历皇帝是第一个吞食鸦片的人。他是明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在朝四十八年,长年不理朝政,据说是中了鸦片的毒。皇帝整天躲在深宫里以吞食鸦片为乐,必然会对宫内宫外产生极大的示范作用。因此,中国民间自明朝后期开始形成吸食鸦片的恶习,与这位万历皇帝可能有很大关系。

如果说,吸毒从明朝后期开始,那么,禁毒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吸食鸦片现象一百多年后,即1729年,雍正皇帝颁布了《兴贩鸦片及开设烟馆之条例》,首次提出了用刑罚手段来惩治贩卖鸦片、私开鸦片烟馆引诱他人吸食鸦片的行为。该条例为世界上第一个禁烟令,它标志着禁毒史、禁毒立法史的开始。

又过了一百多年,1838年12月,道光皇帝命令林则徐前往广东查禁鸦片。如果用现在的官职来做比较的话,国防部长林则徐同广东省长、广东海军司令三位官员一起,领导禁烟工作。他们命令洋鬼子交出鸦片。禁烟工作开展了近三个月,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在虎门海滩下令销烟。历时23天,销毁237万斤鸦片。与此同时,远在京城的道光皇帝趁热打铁在虎门销烟的当月颁布了《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共39条,是中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禁毒法律。

此后,毒品种类越来越多,吸毒方式越来越多,禁毒任务越来越重。

二、吸毒的危害

既然从古至今都在禁毒,毒品有哪些危害呢?

第一代毒品伤身害命,第二代毒品烧脑毁人,第三代毒品让人变精神病(会精神错乱,甚至死亡)。

毒驾会引发严重社会危害后果。2019年2月19日凌晨5时许,陆某驾驶小车搭载4人,这5人均为男性,均系百色市平果县人,年龄23岁至32岁间,他们从县城某KTV出发,行驶至一个“T”型交叉路口时,车辆高速冲撞路面隔离带后侧翻并起火,车内5人被烧身亡。

现在有学生大瓶大瓶地喝止咳水,导致成瘾。广东一名叫强仔的男孩从12岁开始滥用止咳药水,由于严重的钙流失,脊柱明显滑脱,身高由最高时的1.72米萎缩到了1.60米。2016年5月,深圳一家医院的老年骨科来了一名特殊的病人——他只有25岁,但是骨质疏松很严重,就相当于八九十岁老人的骨质。他从高中时期,整天无所事事,发现有人喝止咳水觉得好玩,开始跟着效仿。一开始每天大概喝100毫升(一般一瓶120毫升左右),后来越来越多,还把止咳水兑在酒里喝。喝了有五年。经过检查,他的双髋关节已经骨折,骨盆已经接近粉碎,如不及时进行抢救,轻则瘫痪,重则丧命。

新精神活性物质逐步成为第三代毒品的主流,据报道,这些毒品有“蓝精灵”“邮票”“浴盐”等等。 “浴盐”,又称“丧尸浴盐”,是一种新型的致幻剂,服食后会感觉自己是个“超人”,并且刀枪不入,而将其他人看成“怪兽”,做出类似丧尸咬人行为。

2018年7月,在重庆轨道3号线,一个四川的女子行为诡异。她紧紧地箍住一个男乘客的脖子,并且用嘴去咬他。男子发出惨烈的叫声,周围的乘客纷纷躲开。后来女子趴在地上,用舌头跪舔车厢地板上的血迹,最后还脱光了身上的衣服。重庆轨道交通官方发布通报,称女子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导致情绪失控。但很多网友说,女子这样的行为,更像是吃了「丧尸浴盐」。

2014年,山东济南深夜的街头,惊现一个只穿着红色内裤的“啃脸男”,他用围巾勒住一名女子,张口就咬。

这些人“啃脸”的行为,经过警方和医生的判断,是吸食了丧尸浴盐所致。这一类毒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只要稍微过量,就能致人死亡。

最近几年,年轻人中很流行以“吹气球”方式吸“笑气”。2018年,北京禁毒委将“笑气”列入第三代毒品。笑气,学名叫一氧化二氮。最常见的是蛋糕店用来做奶油的发泡剂。2017年以来,杭州、宁波等地的医院就接诊过因吸食“笑气”精神失常的病例和因长期吸食“笑气”成瘾,导致双腿“瘫痪”,坐着轮椅到医院治疗的病例。有个女海外留学生吸“笑气”,几个月时间花了几十万。后期每天15个小时都抱着奶油瓶吸笑气,导致她手脚失控、大小便失禁,像动物一样爬着去卫生间,爬着给送外卖的开门,最后不得不回国治病。

三、常见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及处罚

吸毒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吸毒者不但身心健康、家庭幸福都受到危害,同时,吸毒者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对吸食、注射毒品,最严重的处罚是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如果吸毒成瘾,还要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有人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大概每100人中有1人吸过毒。可见毒品的危害范围多么大。

据统计,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共计占比98.38%,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占比最高罪名,达64.78%,其中,最多的是贩卖行为。

我们思考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呢?

先看贩卖毒品。贩卖毒品利润高,毒品体积小,便于携带,交易隐蔽,流动性大,容易逃避罪责,因此,有人以贩卖毒品作为谋生的手段。另一个方面吸毒者无法承受无法承受比黄金还要贵的毒品价格,以贩养吸。我国刑法在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目前共有46个适用死刑的罪名。毒品犯罪的11个罪名中,只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罪名适用死刑。所以,贩毒运毒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的事。

再看容留他人吸毒。一个人吸毒是不是挺没意思的?那就找毒友一起吸。去哪儿呢?要么自己家、要么宾馆。这样房屋使用人、宾馆开房的人可能就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2009年,满文军夫妇因涉嫌聚众吸食毒品被抓。事发时满文军正在与十几个朋友聚会,庆祝妻子李俐生日。满文军因吸食毒品,被警方治安拘留14天。李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

再看非法持有毒品。吸毒者如果购买了毒品比较多,一次吸不完,放在家里藏起来。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就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歌手尹相杰,在家吸毒被举报,警方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十余克,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对于冰毒来说,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为十克以上,尹相杰只持有十余克,所以只判了7个月有期徒刑。

虽然吸毒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吸毒很有可能导致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犯罪。还有可能因吸毒导致毒品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下面讲一个因吸毒导致故意杀人的案例。

有一个叫龚金洪的三十多岁的男人,长期吸食毒品。2015年6月8日,他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文丰村家中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后产生幻想、猜疑,当晚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就离家外出了。次日凌晨,龚金洪持菜刀进入其儿女卧室,朝正在熟睡的11岁的女儿、9岁儿子的头颈部猛砍,导致两个孩子死亡。之后,龚金洪走上自家楼顶,跳楼跌落至院内。可能他家农村的房子,楼不高,跳下来没有摔死。被人送往医院抢救,并被公安人员抓获。本案由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罪犯龚金洪已于2018年3月2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