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前两天,看了一则新闻:一对男女恋爱,男方在女方堂哥(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帮助下,出了首付款和按揭贷款,买了一套100万左右的房子。后来双方分手,女方以“房子的按揭款我还过3个月,一共1.4万元”为由,跟男方要一半房产。后来协商不好,男方将她告上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男方觉得,房子虽然是两个人的名义买的,但是是作为婚房,也可以算是“彩礼”,现在不结婚了,女方应该返还所拥有的房屋份额。可是女方却说,房子是亲友帮忙买的,有两人的名字,而且自己也还了1.4万的房贷,这算共同投资,自己应该分一半房产。

后来,法院经过审理,觉得女方“投资说”站不住脚,就算是投资才1.4万,男方就把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给她一半份额,与常理不合。因此,是“彩礼”更可信。这样,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所有房屋份额,并对女方做出一定补偿即可。

很多网友评论,法院的判决结果“绝了”,因为女方出1.4万就想分前男友一半房屋,有点“没脸”,这个判决也算是杀一杀借结婚为由索取不合理彩礼的风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彩礼”是民间风俗,女方不能以此索取钱财

所谓的“彩礼”,其实就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聘金、聘礼。但是,这是民间的一种风俗,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法律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的,更禁止借结婚索取钱财。

所以,像新闻中的女方,如果以结婚为目的,让男方给自己购置的房产,那自己取得的前提条件就是与男方结婚,共同承担房贷。但是,分手了却以1.4万的付出要人家一半房产,这就有点过分了。

原本,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对“天价彩礼”或者说女性结婚要彩礼有意见,觉得女方父母是“卖女儿”。如果作为女性,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自律自强,岂不是更让别人笑话?其实,结婚男方给女方彩礼无可厚非,但是要在正常范围内,而且分手了互相在钱财上不占便宜是彼此的体面,也是对待感情的态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女方返还“彩礼”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女性在处理婚嫁问题时,要多懂点知识,知道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就比如,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男女分开,需要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分手时,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么男方给的彩礼,是有权利要求女方返还的。

2.双方分手或离婚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还没共同生活,没有实质的婚姻关系。

3.分手或离婚时,男方因给女方“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其实,这三种情况,既为了杜绝有些人以婚姻索取钱财,也可以用来防止骗婚。作为女性,一定不要把“彩礼”当作理所当然。如果分手,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请保持体面。

网友们,你觉得分手后,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