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进入主城区的重中型货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宜宾主城区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重中型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对进入主城区的重中型货车实施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车型、区域、方式

(一)限行时间:每日19:30—24:00;

(二)限行车型:重中型货运车辆(新能源车、清洁能源车除外);

(三)限行区域和线路:

1、江北片区(五粮液西大门、迎宾大道口转盘、三江厂路口、丞相祠范围内);

2、翠柏大道;

3、外江路—七星路—长江大道东段—长江大桥。

(四)限行方式

在限行区域内,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管理(车辆牌照尾号单数的单日通行、尾号双数的双日通行,车辆牌照最后一位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酒圣路—206省道—观斗山隧道—飞云路作为重中型货运车辆过境通道,不实施单双号限行。

三、因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必须在限行时间进入限行区域的重中型货运车辆,由所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确定车辆,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复核,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通行证。

四、2019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宜宾城区限制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原限制宜宾主城区货车通行的其他通告仍然有效。

五、本通告发布单位将根据宜宾主城区交通和大气污染状况,对限行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支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