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隐私权保护规定。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秘密空间、秘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并增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他人的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