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开始就使用医保卡。作为在岗职工,我也是从2008年才开始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的,缴纳了医疗保险后的一个月左右,自己换了阑尾炎,后到医院检查后做了阑尾炎手术,当时我记得报销的比例是70%,由于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不长,医保卡里没有什么钱,后来变成了社保卡,自从2008年住了一次医院后,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住过一次医院,除了小病和感冒发烧自己买点药品以外,医保卡上的钱也是越积越多,其实我每月医保卡上的钱就是一百多元,每年就是一千多元,到现在为止,社保卡上已有四五千元,从来没有发现被清零过。
单位返还部分是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的,比如北京的规定就是35岁以下职工是返还2.8%,35岁到45岁返还3%,45岁以上还没退休的返还4%。退休人员是定额返还,70岁以下返还97元,70岁以上返还107元。这些到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给参保人员自己看病小额支出,也就是每没有达到报销起付线的钱。这些钱定时打入医保个人账户,是属于参保人员的个人财产,当年没用完是不会清零,更不会充公的,下一年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医保卡=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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