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陈蕾 通讯员 朱笑咪 朱杭俊

大多数人都能做到遵纪守法,然而有些人不但会违法犯罪,还对警察执法不以为然。

在街头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被警员当场抓到,酒后驾车被查到,对于警察的检测、批评教育、罚款,当事人不尊重警察、不肯配合执法;有些人遇到纠纷时也不把前来处警的警察当一回事,随便推搡、叱骂……

这样的现象,在全国时有发生,我省的相关数据也是逐年上升。仅2018年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3300余件,被侵权民警4100余人,8名民警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220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

今天(8月21日),浙江公安发布了《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简而言之,就是不但保护民警,支持他们的执法权威,还要保护他们的近亲属和协助执勤的辅警和有关职工。

很快,浙江全省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都会成立一个新机构:维权委,也就是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

《办法》不但保护警察本人,还保护他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参与执法执勤的职工、支援我省工作的外省民警、学警等,也列入警察维权范围。

《办法》规定,假如对警察或者他的近亲属做了以下行为,就可能会被罚款、拘留、甚至要坐牢!

在警察执勤、处警时——

拒绝接受民警检查、盘问,不听劝阻的;

拉扯、推搡、辱骂、恐吓、拦截、追逐、围攻执法民警,或者向执法民警泼洒污物的;

扣留、污损、毁坏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使用的装备、设备、公务标志、证件等物品的;

当场隐匿、毁坏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

纠集、煽动他人拒绝或者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同时,《办法》规定民警也能维权。公安督察部门会建立联动处置、协调会商、法律保障、慰问正名、“绿色通道”、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在民警受到冤屈时,给予正义的支持。

《办法》还规定,公安机关支持警察或警察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进行刑事自诉的起诉时还可以附带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