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中院”消息,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志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本人或者通过配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贿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胡志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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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胡志强在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任上被查。

“政事儿”注意到,胡志强曾主政榆林市9年时间,先后担任榆林市长、市委书记,系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之子。

胡志强出生于1963年10月,是山西长治人。1988年9月,他从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后,就进入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工作。

1993年3月,他调任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任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期间还挂职任山东省牟平县副县长。1996年4月,胡志强出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两年后升任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37岁的胡志强正式走上仕途,先后挂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挂职4年后,2005年11月,他则调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2月,胡志强职务再次变动,“空降”能源大市榆林,任代市长、市长,2011年开始任市委书记。

2017年4月,胡志强由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调任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调离榆林市后,2017年7月,陕西商人曾实名举报“胡志强巨额受贿,大搞封建迷信,借佛敛财,买官卖官”。

去年12月,胡志强被“双开”。

“政事儿”注意到,“双开”通报指出了胡志强的多个问题。

通报称,胡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政治生态;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调查。

此外,他还被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要求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任用上丧失原则,搞一团和气;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滥用职权,违规安排调查有关问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