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遗弃饲养的宠物,宠物在遭遗弃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或需承担侵权责任。

8月22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三次审议。草案对于饲养动物引发的损害责任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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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图据IC Photo

草案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草案还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草案明确,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陈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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