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能按时交吗?”这句话是许多购房者签合同前最常问的一句话。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延迟交房、拖着不交房的事件屡有发生,甚至于,大多数楼盘都有不按时交房的事件发生。

网友咨询:

2015年我在县城一小区买了一套期房,当初缴购房款时,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2016年5月1日交工,可一直到现在房子也没有交工。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否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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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才良(杭州)律师事务所汪荣盛律师解答:

购房人缴了购房款,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房,开发商的行为明显是一种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在开发商有能力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并且支付延期交房的。也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不再购买该房屋。如果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开发商拒绝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通过法院判决强制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汪荣盛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