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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被告人陈某好、陈某吉、陈某生、陈某超、陈某在、陈某祥、陈某建、陈某进、陈某永强迫交易案,在集美法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集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第三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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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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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始,被告人陈某好在担任厦门市集美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了强揽厦门某工程工地、垄断该工程地界内的柴油经营业务,纠集被告人陈某吉、陈某生、陈某超、陈某在、陈某祥、陈某建、陈某进、陈某永等人,形成以被告人陈某好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吉、陈某生、陈某超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陈某在、陈某祥、陈某建、陈某进、陈某永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该工程项目中,先后多次实施强迫他人部分退出工程、退出柴油经营、强卖柴油等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集美区镇街、村居干部及案发地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目前

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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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网综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编辑: 陈勍 陈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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