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二战日本战犯进行国际大审判,是为东京审判。东京审判时,曾出现过不少啼笑皆非的事情,其中还有一个印度法官说:“日本战犯无罪,我们无权审判他们。”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印度法官叫拉达宾诺德·巴尔,1886年出生于孟加拉国国邦拉第亚区一个村子,3岁时父亲死亡,靠政府奖学金完成学业。中学毕业后,巴尔在加尔各答大学修读法律,1911年成功取得学士,翌年成为律师。其后他成为加尔各答大学法律部的讲师,还自学了国际法 。

因东京审判是在1946年开始的,那时印巴还没分治,所以巴尔被当作一名印度法官,参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当然了,巴尔信仰有点怪。众所周知,印度地区以印度教、伊斯兰教和锡克教为主,而巴尔却信仰佛教。换句话说,他是归化的印度人,也是一名佛教徒。

巴尔虽说是法官,但他并不认为日本战犯有罪。东京审判前,他还问麦克阿瑟:“依据什么法律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呢?”麦回道:“用国际法审判。”巴尔说:“国际法无法审判战争。战争不是犯罪,如果战争成为犯罪的话,那么这种罪行只有在采用了违背国际法规定的战争方式的情况下才能成立。”

1946年5月3日,东京审判法庭开庭。5月17日,巴尔首次出现在法庭上。在落座之前,他面向被告(日本战犯)方向双手合十,静静地行了一礼。当检方指控日本战犯“对和平的犯罪”及“对人道的犯罪”后,巴尔当庭表示:根据“法的不溯及原则”,日本战犯无罪,我们无权审判他们。

他的理由是:“侵略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国际法的追诉对象仅仅是国家,而不能罪及个人。国际法对于违反它的规定的国家予以制裁,但对于违反它的个人因没有规定制裁方法而无从着手处罚。即使日本战犯对那场战争负有道德的责任,但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为此,巴尔还写了1235页的意见书,为日本战犯们辩解,坚持他们是无罪的。后来,由于法庭采纳了一些缺席证人的意见,又引起巴尔的质疑,他说:“既然法庭不能将其作为证人传唤到庭,不能在证人席上作证,那么,他们说的话就很难令人信服。”此外,巴尔还找各种理由为日本战犯开罪。

譬如,在审判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日本陆军大将松井石根时,巴尔就把松井石根的病看得十分严重,以此作为替松井石根开脱罪责的一个重要理由。他说:“不要忘记,松井大将当时正生病,在发生这件事(指南京大屠杀)之后数周内,他被从自己的任务中撤换下来。”

敢情在巴尔看来,松井石根的疾病使得他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其刑事责任能力当然也要受到限制。当然了,巴尔也在法庭上着重强调他的佛教徒背景和虔诚的佛教信仰,想以佛教的慈悲胸怀来解释他为何会为日本战犯开罪。他说:“日本战犯即便有罪,佛祖也会宽恕他们。”

巴尔的奇葩行为和说辞,引发了与中国法官梅汝璈的冲突。梅汝璈回击道:“巴尔先生,请记住您的职业,它叫做法官!法官的职能是根据我们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审判,而不是根据佛教教义来悲天悯人,您这些话不应该出现在法庭上,想要阐述您这些信仰,您完全可以去印度的一个寺庙里讲上三天!”

最后,拉达宾诺德·巴尔认为东京审判是不公平的,是胜利者对战败者审判。后来,为坚持自己的说辞,11日本甲级战犯经过巴尔的审判,全部被判无罪。为此,他还写下来数十万字的判词,继续为日本战犯做无罪辩护。东京审判结束后,巴尔受到了很多日本人的追捧的崇敬。

后来,日本前首相岸信介还3次邀请他访日。巴尔到了日本后,在各地宣传日本无罪论。在最后一次访日中,日本政府因其为“和平运动作出功勋”而授予勋章。1967年,巴尔在印度加尔各答病逝,日本首相佐藤荣作亲发唁电致哀。1975年,巴尔纪念馆在日本落成。

2005年,靖国神社还树起“巴尔显彰杯”为其立传颂德。十几年前,岸信介的外孙安倍晋三在访问日本时,还去见了拉达宾诺德·巴尔的儿子,双方进行了20分钟的会晤。(喜欢的话多多关注,多多点赞,多多收藏,转发和评论,谢谢!本人其他文章也很精彩,欢迎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