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改革以来,各专业对应的证书注册相关管理规定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近日,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初审须知和申请材料及要求。要注册建筑施工安全方向的小伙伴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材料及要求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总局令第11号公布,2013年总局令第63号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2号公告和2019年第11号公告有关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申请人完成注册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后,应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初审。
除以下要求的申请材料外,申请人无需提交其他证件原件或证明材料。各类材料初审机构接收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做好备份留存。
1.初始注册(三项)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1份)
要求:申请表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首页右上角印制有注册代码条形码,无条形码申请表不予受理。
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在聘用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公章需为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个人签字、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等信息需填写完整。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聘用证明原件(1份)
要求:如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需为有效期内的完整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如提供聘用证明原件,需包含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时间及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等信息,加盖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③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要求:如已在注册管理系统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所显示的照片一致,电脑截图打印生成的照片不予通过。照片背面需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
2.延续注册(三项)
①延续注册申请表(1份)
③执业期间履职情况书面材料(1份)
要求:履职情况书面材料需申请人本人签字并签署日期,承诺其真实性,内容需包含申请人执业期间的工作内容、项目与业绩情况及评价等信息,仅提交工作履历信息的不予通过。
※原需要由申请人提供的继续教育纸质证明材料调整为由申请人在纸质申请表上承诺注册系统中所填继续教育情况的真实性并达到规定的要求。申请人应根据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完整填写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填报模块(不可空项),“学习内容”栏目中需详细描述课程信息(仅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不予通过)。
3.变更注册(两项)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要求:申请表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首页右上角印制有注册代码条形码,无条形码申请表不予受理。
※仅申请聘用单位更名的,免除提供第②项,但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一份)。
4.重新注册(两项)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1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8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还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常见问题进行了汇总,赶紧来看看吧。
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常见问题汇总
一、与聘用单位有关的问题
1.申请人受聘于第三方人才机构(用人单位),被派遣至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可否注册在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
答复:用人单位如满足相关要求可以注册,用工单位不予注册。
2.申请人受聘于企业分公司,与分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否注册在子公司的上级单位?
答复:申请人申请表中所填聘用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聘任文件/聘用证明所标单位名称和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3.聘用单位名称在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单位公章与申请表聘用单位名称不一致,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复:申请人应在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的同时,将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同时提交。
4.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可否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
答复:非生产经营单位不予注册。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申请人应在申报前自行核实本单位属性。
二、与申请材料有关的问题
5.申请人如选择提供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哪些信息?
答复:申请人开具的聘用证明原件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聘用时间及聘用期限、聘用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在聘用证明中标明聘用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聘用证明原件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通过。
6.初始注册/补办证书所提交2寸照片有何要求?
答复:申请人办理初始注册/补办证书应提交2张洗印清晰的2寸彩色照片,电脑截图打印生成的照片不予通过。申请人在办理初始注册网上申请时已提交电子照片的,所提交纸质照片应与电子版一致。为避免遗失,申请人应将2张2寸彩色照片并列粘贴于申请表表头中央部分,仅粘贴照片上半部分,请勿全部贴实,不可使用双面胶。
7.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纸质版证明材料取消后,申请人应如何填报相关信息?
答复:2019年5月10日后,申请人在办理重新注册/延续注册过程中,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填报模块中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情况,包括培训机构、学习时间、完成学时、学习内容等信息,信息不全者不予通过。
三、与申请流程有关的问题
8.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初审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复:申请人应在完成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在线申报后,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初审须知和申报材料及要求》中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将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初审。纸质材料的邮寄接收情况以快递公司提供的签收信息为准。
初审通过的(系统显示“已审核,未上报”或“初审通过待终审”),由初审机构分批次将申请材料转交终审机构进行审核。初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可在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查询未通过原因,进行补正,重新在线填报、提交注册申请,并将补正后完整的申报材料邮寄至初审机构。
9.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如何领取?
答复:申请人可持续关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首页“通知”栏目中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的领取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证书。
10.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初审机构后应如何查询注册动态?
答复:申请人完成电子信息和纸质版材料申报后,可使用个人账号随时登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寄送至初审机构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接收情况以快递公司提供的签收信息为准。如注册管理系统登陆后左下角显示“已审核,未上报”或“初审通过待终审”,则表示初审已通过。
11.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可否申请撤回?
答复:在初审机构对个人注册申请进行审核操作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可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撤回操作,并及时电话告知初审机构相关情况。如初审机构已完成初审(显示“已审核,未上报”或“初审通过待终审”),申请人应电话联系初审机构沟通撤回事宜。如终审机构已完成终审(显示“终审通过待公示”),申请人应电话联系终审机构沟通撤回事宜。
四、与网上申报系统有关的问题
12.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类技术问题应如何处理?个人信息登记错误或需要变更应如何处理?
答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机构)负责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可联系终审机构进行咨询。
13.申请人在注册管理系统中已提交新的注册申请,为什么系统登录后左下角红字仍显示以往申请记录信息?
答复:注册管理系统由终审机构开发并维护,如出现上述问题可电话咨询终审机构进行处理。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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