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来县纪委监委对鳌江镇澳下村原党支部书记郑锦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锦市在任澳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农村公路维修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采取与他人共同私分的手段非法占有拨付给澳下村委会的农村公路维修建设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贪污罪。案发后郑锦市积极退缴其个人非法占有的全部赃款。
郑锦市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锦市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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