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青岛正昊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项目工程,因未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消除措施,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处罚
经调查,青岛正昊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的金都碧海山庄项目中,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根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45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拨打了该企业电话,但工作人员表示尚不清楚便挂断电话。
[来源: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