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人日报》记者接到一位市民的电话,情绪激动地表示“苦受单位的加班文化折磨。”市民口中的加班文化,网络上有人总结为一个词语:“摸鱼式加班”。意思是:领导不走我不走,以加班为名怒刷存在感。

出现这种现象,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单位领导身上。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平时被秘书、下属等服务得体贴周到,久而久之,缺乏起码独立工作的自理能力,成了名副其实的“巨婴”,加班时总希望有人常伴左右,听候差遣。二是一些单位领导对员工的评价,不顾工作实效,“以加班长短论英雄”“以个人好恶定优劣”,评价太过随意,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要治理“摸鱼式加班”,首先要抓好单位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单位领导要提高自己独自加班的工作能力,弱化他人提供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旗帜鲜明地反对“摸鱼式加班”,带头按时下班。

(文/沈道远 编辑/张瑜 剪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