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洛龙区洛宜路北侧、宇文恺街东侧的“林溪花园”二期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购房客户预订性质的费用和房款,该行为涉嫌违法。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对该违法行为顶格处罚,并责令开发企业停止并改正上述行为。

提醒广大购房消费者:不要购买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如遇此类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联系地址:涧西区周山路18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517室

举报电话:63205037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来源: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