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防范套取公积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期南宁住房公积金政策密集出台,你都了解了吗?以下为小克汇总各政策文件,以及摘录划重点。

01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划重点:如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停止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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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套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划重点:职工以购房原因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住房的房屋权属在办理前一年内(12个月)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的,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一年后(12个月)才能就所购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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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划重点:购买电梯及加装电梯项目签定施工合同后发生施工费用之日起两年内,职工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属分期付款的可分次提取,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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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预售商品房项目五证报送方式的通知》
划重点:不再收取预售商品房开发企业提供的“五证”纸质材料。预售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在收到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借款合同盖章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对其出售的预售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直至我管理中心取得正式的房屋抵押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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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自治区绩效考评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划重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互联网+公积金”业务包括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自助查询终端、公积金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 “爱南宁”APP、支付宝公积金在线服务等业务信息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升级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业务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离柜率”,努力让群众办事“零材料”、“一次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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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宁房管局网站、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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