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主城区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居高不下,与文明城市标准相差甚远,严重影响我县城市形象。

县交警大队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治理城区交通乱象,制定了《大名县集中整治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工作实施方案》,在主要路段、路口分别设置了三轮车和四轮代步车禁行标志,进一步明确禁行范围。

在主要路口设立“交通违章学习教育岗”、集中整治违法处理站,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非法载客、闯禁区、逆行等违法违章行为劝导、查处,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加大管控。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劝导、教育、查处涉及三四轮代步车、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行为800余次,城区周边道路电动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刮擦事故比往年同期减少90%以上。

供稿:县交警大队,转载自:网信大名

大名信息港开通头条号啦

关注大名信息港,关注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