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一个富有精力和写作欲望的作家,同时也是我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他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作家,跟美国的福克纳、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属于同类,他们都是少有的熟练掌握魔幻写法的人,当然要说起魔幻现实主义,中国能追溯到最早的当属屈原、吴承恩包括鲁迅。

说屈原虽然有些牵强,但《天问》这样对浩瀚宇宙的“眺望”不得不叫人浮想联翩,可是吴承恩的《西游记》没得说,它是妥妥的魔幻现实主义巨著,同样鲁迅也擅长写魔幻作品,他从《山海经》里吸取素材,将《采薇》、《铸剑》等文章写得风生水起也酣畅淋漓。作家王朔就说过他受鲁迅先生影响最大的作品就是这篇颇具魔幻色彩的《采薇》,而对莫言一生的文学创作影响最大的作品却是鲁迅的这部魔幻小说《铸剑》。

从《铸剑》里汲取大量创作源泉,也无数次读鲁迅的《铸剑》,才有了后来的莫言。莫言像鲁迅一样采用“以小见大”的中篇小说《透明的胡萝卜》使他在中国文坛一举成名,这部小说也是莫言的成名作,有了这部《透明的红萝卜》,莫言可以说是像开挂一样迅速占领了当代文坛的一大部分领土。

开挂的莫言

山东有莫言、陕西有路遥,他们都擅长写长篇,光路遥一部《平凡的世界》就有一百多万字,试想当下中国除了张炜还有谁能写出如此长篇的纯文学作品。自从莫言有了《透明的红萝卜》,接着《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丰乳肥臀》、《酒国》等十一部长篇小说接二连三的出版。

不消说,莫言已经深深震动了当代文坛。

也可能是写长篇小说写习惯了,莫言说过作家写小说就要往长里去写,不写到20万字就不算长篇。确实如此,莫言自己也笔耕不辍、榜样在先,后来的《四十一炮》、《蛙》、《生死疲劳》、《檀香刑》等等都是20万至50万字的长篇小说。

在当下人们都提倡长书短读、写短篇的趋势下,莫言觉得应该把短篇写长。长篇有长篇的好处。能体现一个作家胸中的大气象、大悲悯、大起大落,像大江大河一样波涛汹涌,海纳百川的气势。“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种伟大文体小说的尊严。”莫言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中这样说过;

所谓长度,自然是指小说的篇幅。没有二十万字以上,那就不叫小说(特指长篇),小说它就缺少应有的威严。

有了莫言这般的强调,那些写短篇或者没有能力写长篇的作家,应该有些胆怯了吧。这个时候相信读者就会想到一个人,其实他是比莫言还要更早打出名声的作家,据中国当代作家在海外的影响力而言,余华完全不比莫言差。余华几乎也是当代最早走出去的作家,1998年余华先中国所有作家获得了有诺奖风向标之称的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余华的长篇数量到底算作几部

可是纵观余华的五部长篇小说,结果有四部都不“合格”,这里的合格说的是莫言为长篇小说字数的定义-20万字。如此以来就连余华最有名的两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是没有超过15万字的。这可是两部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十部作品之二啊,另外,《在细雨中呼喊》、《第七天》、《兄弟》这三部,只有一部被分为上下册的《兄弟》是50万字,才刚好符合莫言为长篇小说定义的字数。

看来余华不仅产量低,而且长篇小说的字数也少得“可怜”,难道这就是余华一直无法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吗?

不置可否,一般来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都写过大量的小说作品。当然余华是否因为作品量小而没有获得诺奖这个尚不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余华的小说虽然得到了许多的粉丝和国外的读者肯定,却仍被德国的汉学家顾彬“贬”了痛快。

顾彬说;余华根本不知道人是什么。这是在贬低余华的小说没有详细描绘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而是拿故事叠加完成了作品。当然余华被国外汉学家评论不高,莫言也高不到哪里去。尽管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也一样逃不出被“贬低”的厄运。顾彬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莫言、余华他们根本不知道人什么。

看来莫言也没有逃脱这个坏评价,尽管他写了很多长篇小说。其实吧,写了多少长篇小说,产量有多大,就能成为文坛公认的大师?忧未可知吧。比如贾平凹也写了很多小说,就论长篇小说数量,他早已经超过莫言了,但贾平凹也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不仅如此,还有很多读者认为贾平凹的文章长而有冗杂,阅读体验并不好。反而是余华的读者对余华的评价更为中肯,读者们认为余华的小说读起来很顺。并说这是一部完全不用书签的小说,尽管到处都是泪点,但大家就愿意被余华“骗”眼泪。

《活着》这部小说确切的说只有12万字,而莫言被公认的十一部长篇小说中,最短的《四十一炮》都比《活着》的篇幅长,但是论销量的话,当代纯文学作品销量的奇迹就是《活着》,截止2018年底,余华的《活着》销量已经突破600万册,而且还有大量的“90后”加入到《活着》的读者队伍里

海明威不写长篇照样获得认可

看来文学成就的高低并不能用字数论英雄,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海明威。这个被称为美国文坛硬汉的伟大作家,在写作《老人与海》时已经是暮年,而他仅凭这部小说就获得了普利策奖,关键这还不是它的全部潜力,刚获得普利策奖,第二年海明威就又靠着它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可是绝对的最高荣誉,可是这部《老人与海》又有多少字呢?

约4万字,而且还是中篇小说。

余华的小说和海明威比起来,那是不可同日而语,随便拉出了一部都比海明威的篇幅长。可是尽管长,却没有短小精悍的中篇影响力大。曾几何时,因刻画出了穷苦人的生存现状,和活着的艰辛,以及敢于同天地争“寿”的精神,余华也被欧洲文学评论为中国的海明威或司汤达,而美国人直接评价余华,说他写出了穷苦人的《圣经》。

但余华和他的《活着》却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除了西方文学奖的偏重口味外,东西方文化的差距也使得余华暂时没有获得诺奖的运气。因为在余华看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时候需要运气,就连当代诗人北岛也说过,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只不过是那十八个人的(诺贝尔文学奖评委18位终身教授)意见。

看来仅以长篇是不能论英雄的。真正的英雄是像鲁迅那样的一生都没有写过长篇,而中篇也寥寥无几,但就这样,按照对民族文学的贡献程度,鲁迅依然是世界十大文豪之一。

如果按照莫言的算法,不超20万字的小说就不能算作长篇小说,那么余华就只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兄弟》吗?那这可“坑”惨了余华。本来写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写了五部长篇小说,中间还患过心脏早搏,到头来,只有有一部“合格”,估计余华也不会答应。

长篇小说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长篇小说是小说的一种样式,是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的一类小说。适于表现广阔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的成长历程,并能反映某一时代的重大事件和历史面貌。一般在10万字以上。

对于艺术高度而言,长篇小说在篇章结构上,可以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分成许多章节;篇幅特别长的,还可以分为若干卷或部、集等。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曹雪芹和高鹗的《红楼梦》、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等等。

看来一部拥有10万字的小说就可以列入长篇小说行列,可莫言为什么却说,不超20万就不是长篇小说呢?

其实按照莫言及一些大家的定义,长篇小说就是一部“时代的百科全书。”长篇小说的特点是广泛地反映社会生活、多方面地描写人物性格以及有复杂的情节和结构。就像莫言总结的那样;长篇小说就要有胸中的大气象和艺术的大营造。

看来作家莫言将写长篇小说的难度加高了,水涨船高吧,毕竟时代在进步,科技文化也在日新月异,文学创作也得与时俱进。

另外现实作品也要全方位提高一个层次。阎连科在写小说时,他常常苦恼一个问题,就是写现实类作品的作家将永远也无法赶上现实的变化。现实发生的事情永远比作家手中的笔快,现实的故事也永远早于作家的想象。

现实与理想的较量

阎连科认为,现实作家在历史上是不被“讨好”的,永远无法和理想主义作家对比。就像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一个对俄国现实改革倾注心力,一个在老年还要离家出走追求那种对未来的理想感受。到底谁才能留名千古,不言而喻,托尔斯泰在后世中脱颖而出,屠格涅夫还“沉入”在了时代的荒漠和现实的纠葛里。在未来,人们只记住了托翁。

所以现实作品的小说最难写,也最好写,写得长了人们就能印象深,写得少了,很快就淹没在了时代的大潮里,当然这个不成文的定理有别于契科夫、莫泊桑和欧亨利这样三大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莫言虽然也是写现实题材的,但他很“聪明”,他选择了魔幻理想和现实都沾边,别出心裁的绕过历史,天马行空地组合各种不可能、不现实、不对称的怪诞故事,就像卡夫卡一开始就没有原因的写下去,更不安排合理的结果,大胆的从零因果着笔。而余华就不一样了,他在先锋作家行列里另辟蹊径,直接仿照鲁迅先生的“以小见大”达到管中窥豹的映衬效果,写福贵的个人经历,展示时代共有的悲剧。

所以这个时候完全又没有必要一定得把小说写得长,只需要将要表达的故事,反映的内在逻辑和时代大问题突出出来就足够。比如鲁迅,他还没有余华写得长,但他以孔乙己为小人物,刻画他的走路方式以及内心可笑的想法、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阿再小不过的人物了,简单一勾勒,就把辛亥革命的优势和弊端和盘托出了。从这么小的人物上,竟然写出了这么大的命题,以小见大,也不见得篇幅一定要长,或者一定要短。

莫言的书中都描摹了一些很可笑很有诗意的故事,长篇是足够的长,动辄就是几十万字,至于所反映的内核,笔者不敢恭维,但要说饶有趣味,这个不置可否。但要让人哭红了眼,气急败坏的骂出声来,还是余华的笔够劲道。看完余华那些都不得20万字的小说,相信读者不仅会更加珍爱生命,也更加悟透了生死。

这也许就是大部头小说和小部头小说的区别吧,目前看来完全是字数的差异,而文学艺术并没有因为字多字少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