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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三式”执法理念,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坚持主动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恶意排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1-7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11件,查办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24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9件,查封扣押732件,限产停产68件,移送行政拘留35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56件。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等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其中沧州有一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沧州市鸿顺商砼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生产案

2019年4月22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鸿顺商砼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相关要求停止原料运输。

对此,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生产及配套设施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