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nbw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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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下楼取个快递

短短十几分钟

3岁男孩突然不见了

监控显示

孩子爬上走廊窗口张望

从5楼意外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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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下楼取快递

3岁男孩意外坠楼身亡

林某夫妇带着3岁的孙子同同(化名)从安徽来宁波打工。由于感情不和,同同父母两地分居,他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为减轻爷爷奶奶压力,姑姑把同同接到自己家玩。

事发当晚,姑姑下楼取快递顺便买日用品,见同同睡着了,就把他独自留在房间了。谁知,她才走了十几分钟,同同就醒了。发现姑姑不在,同同走出了家门。监控显示,同同先是走到电梯口,因为个子矮够不到按键,随后爬上走廊(公共区域)窗口张望,意外从5楼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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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楼道的窗户栏杆已经进行加高改造

事发后,林某一家无法接受孙子离世的消息,要求开发商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0余万元。林某一家认为,开发商在窗户设计上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走廊窗台高度过低且未安装栏杆,是导致坠楼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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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窗台外

开发商则认为,此次事故同同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愿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作出适当补偿。但关于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事发窗台没装护栏

高度仅为0.8米

司法所调解员了解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大调解机制,一边安慰死者家属,一边召集双方协商。为找到问题症结所在,调解员邀请相关部门对坠落的窗台进行实地测量,发现窗台高度仅为0.8米且未安装护栏。

根据我国住宅设计相关标准,“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米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6层及6层以下不应低于1.05米,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1.1米。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找到法律依据后,调解员又组织双方协商,帮他们分析各自的法律责任。姑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开发商将原本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寓后,相关设施未按照公寓住宅的设计标准进行改造,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达成一致,开发商赔偿林某一家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

再次提醒家住,如有事外出,不得不暂时让孩子独自在家时,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窗户装好护栏,护栏间隙不要太宽,避免孩子掉下去;关好厨房门,避免厨房里的刀具、水电等安全隐患;窗户、阳台下不要放沙发、花盆、架子,避免孩子攀爬;房间门最好别上锁,给孩子留一把钥匙;孩子够得到的地方别放刀具、打火机、药品、热水瓶、硬币、坚果、扣子等物品;电源线收好,插座用保护盖插上,无关紧要的电源直接关掉。

另外,司法所调解人员介绍,针对室内,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米时,应设置防护设施。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米;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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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千万重视对孩子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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