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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想知道,村委会在房屋拆迁中扮演着什么角色?起到什么作用?因为,在农村拆迁中,老百姓知道自家房屋要被拆迁了,一般是从村委会知道的。实践中,很多拆迁信息是通过村委会发放或者传达的。很多老百姓第一反应是村委会在拆迁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拆迁中,村委会确实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不管是刚开始的发布公告,还是入户测量评估,到最后的签补偿协议,村委会的人员都或多或少的参与了工作。那么,如果村民对拆迁不服,能告村委会吗?

村委会能否作为被告,具体要看村委会依据什么行使的职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如果村委会行使职权是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村委会可以当被告。如果村委会行使职权是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村委会就不能当被告,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那么,村委会所做的涉及征地拆迁的工作,哪些是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也即可以做被告的。

一、是否准许户口迁入

根据各地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如果要把户口迁入农村,很多地方是需要迁入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的。这个有较大的随机性,满足一定条件的,是否同意迁入,通常由村委会自主决定。有的村委会可能会同意迁入,有些村委会就不同意迁入。村集体组织的资产总量是一定的,迁入的户口越多,人均利益就会减少。所以,是否同意户口迁入,村委会一般会综合考量,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户口很难迁入,比如,北京海淀区的农村户口。实践中,出现情况较多的是村委会工作人员将自己亲戚的户口迁入,以期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

村委会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户口迁入,该职权是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授权的。如果您的条件满足户口迁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村委会同意别人户口迁入,而不同意您的户口迁入,您可以就此行为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是否合理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也就是说,在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费如何使用及如何分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村委会的这种职权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的。如果您认为村委会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不合理,您可以就此问题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除了上述两种行为外,在拆迁中,村委会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村民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配合区县人民政府与村民协议拆迁的,村委会的职权是受行政机关委托的。如果您对村委会的行为不服,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以村委会为被告。

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作为拆迁方的帮手,出现不合法的地方也是有的。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对您造成了损害,您不清楚是否能以村委会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时,要尽快委托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帮助咱们合法合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