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31日,经济导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近期连续两次遭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的行政处罚,总计被罚款53万元。 文号为济环罚字[2019]ZQ第00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5月10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华氟化工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企业生产正常,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废水总排口取水样一份送监测,济南市章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了监测及分析,监测报告[章环监(水)字2019年第48号]显示,该单位外排废水中氟化物4.2mg/L,超过了DB37/3416-201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8日。 文号为济环罚字[2019] ZQ第05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6月5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华氟化工四氟乙烯干燥器、脱水塔、碱洗塔设备检查时,发现设备倒换使用时排空废气未收集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该处罚决定日期为8月26日。 天眼查显示,山东华氟化工法定代表人为冯波,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化工产业园。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96.25%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振生。 (编辑:李师全 陈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