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圈惹的祸

2015年10月的一个上午,幼儿园老师带领大班的小朋友在操场上做运动。小曼去捡皮球的时候经过正在玩呼啦圈的琪琪,转动的呼啦圈上突出的铁钉顿时划开了小曼的幼嫩脸颊。小曼大声啼哭,闻讯赶来的老师和小朋友们看到小曼满脸的鲜血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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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立即被老师送往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救治,小曼的父母也闻讯赶到。医生的诊断为“右部脸颊及横行30㎜裂伤及皮下有裂开”,伤口仅作缝合,建议小曼年满16岁后再进行疤痕修复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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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及容颜 稚女何辜

5岁的女孩已经有了爱美的意识,小曼受伤后情绪波动非常大,常常半夜惊醒大哭,白天不敢照镜子,脸部的伤口也用纱布遮挡不许家长揭开查看。即使伤口已经愈合,仍有一道深深的疤痕,每当有人问及,小曼都会流露出自卑的神情。

“伤在孩儿身,痛在父母心”,小曼的父母对女儿的遭遇痛彻心扉,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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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啦圈竟然是“三无”

小曼的父母从监控录像中发现幼儿园当天教学安排场地管理混乱,未维持好秩序,导致玩耍的小朋友之间没有适当的安全距离。呼啦圈系自制的简易器材,不符合国家及上海安全标准,在器材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要求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幼儿园自忖无法提供涉案的呼啦圈的合法来源,表示承担目前已发生的医药费,但后续治疗费用尚未发生,无法确定金额。根据医嘱,小曼的伤情需要其年满16周岁时才能判断是否需要治疗。其他诉请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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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使用“三无”教具 园方难辞其咎

法院认为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对于学生,存在着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即安全保障义务。事发时小曼年仅5岁,是未成年人,也是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小曼在幼儿园期间的人身安全。本案中,幼儿园应对自己提供的体育器材保证合格、安全,并做好日常维护及登记,使用前亦应严格检查,以防意外发生。幼儿园未能提供呼啦圈的购买渠道、合格证明,也无法证明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更未能证明事发前已检查过呼啦圈的安全性能。因此,在本次事故,幼儿园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小曼全部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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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官考虑到小曼年龄尚小,又是女孩,无论是伤口疼痛还是较明显的伤痕,都会对其精神及今后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后续治疗可保留诉权

至于小曼后续的治疗费用,由于尚未实际发生,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小曼可以待治疗后凭医嘱及相关票据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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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普陀法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通讯员 王悦 张敏娴 实习编辑: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