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前不久在北京地铁站发生的一幕,一名男子正在行走,并未与人发生碰撞,突然捂住胸口不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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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事发当时地铁站内人流量不大,张某是沿着站台行走时捂住胸口突然倒地的,正面朝下也没有缓冲的摔倒。经过这次撞击地面上还有出血,地铁的工作人员发现后赶到呼唤男子,但是男子没有意识,随即地铁的工作人员拨打了120请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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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天堵车,救护车半个小时之后才赶到现场,当急救人员对张某进行抢救时,他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事后,张某的父母认为,地铁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起诉至了法院,要求对地铁站不作为的责任赔偿150万。原来第一个发现男子倒地的是被告的清洁人员,发现男子倒地后,该工作人员视而不见,关起门来之后自己在卫生间工作,但男子当时还是有意识的,这就可能造成了见死不救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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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还表示,根据北京卫生计生委的规定看,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需配备除颤仪等等医疗急救设备。可是当事地铁站里并没有安置,而且站务人员也没有急救常识。虽说张某只有下巴因为摔倒而受伤,但是大量出血至少应该是包扎一下,对于这情况,工作人员只是垫了一块毛巾,还是保洁用的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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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铁公司则表示,保洁员是外雇人员和公司无关,张某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一般公共场所的职责范围,作为非专业人员,他们不能擅自处理。因为没有专业的医疗知识,没法判断张某的伤情,害怕造成二次伤害,目前双方还在商议之中。

这次的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轰动,在争论责任追究的同时,我们也不由得深思,若是这类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怎么办呢。公众对公共场所是否应配置AED急救设备也很关注,若是能规范普及这类器材,对我们的安全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