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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论》特邀撰稿 李忠卿

甘肃东乡县出台新规,忤逆不孝行为或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忤逆不孝情节较为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被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并向社会公开,不得享受信贷、教育、就业、产业奖补等政策。

如今,带有惩戒性的黑名单制度屡试不爽,公民只要上了黑名单,基本都与不守信用有关,应该说,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有些人偏离了做人的基本准则,陷入了信任危机,这是不道德的,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黑名单不只是一种曝光行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很多时候受到限制,包括出行与消费,可见,上了黑名单不仅丢人,而且给自己带来不便,所以这个办法的运用有扩大之势。甘肃东乡县将忤逆不孝行为或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就是其中之一,相信大家看了之后,第一反应便是——可以尝试。

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声音,要么赞成要么反对,对于这种做法,我以为很有必要。须知,善待老人,实乃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底线,任何虐待老人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反之则是伤天害理之举,也是不守信用的表现,理应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良心与舆论的谴责。

至于哪些行为属于忤逆不孝,有关方面必须制定细则,严格对照实施,因为一旦出现差错,就会伤及无辜,走向主观愿望的反面。不管怎么说,将不孝列入黑名单,属于乡规民约,如果你这方面做得很好,不用担心被列入黑名单,相反,只要你做的很好了,还有可能受到表彰奖励,进入光荣榜上的红名单,不是吗?